根据《2017年宿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规定,目前大学生村官选任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期间:2017年5月19日14:00-17336000
面试报告时间:2017年5月20日上午7:30
地点: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湖滨新区三峰路(原子威大道)17路,市区105路、106路公交车)
二、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资料
1.参加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我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以上学历大学毕业生,应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本专业专著。
2.该学校发行的《志愿者服务鉴定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3.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必须向原党委或党委组织部提供盖章的证明(其他等级和类型组织出具的证明无效)。非公党员应根据选任条件的要求,提供学生干部聘书原件,或原以上党委或党委组织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在宿迁堂网)下载,在学校正面打印,填写意见,拍摄学校公章,密封后送到考生现场。
5.校级(不含分校)以上学生会主席、青联主席、单位副书记,以及校级(不含分校)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获得优秀团员表彰的,应当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任命(文件)。
上述所有资料必须在资格复审中检查原件,并提交1份复印件(《江苏省宿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征求意见表》不需要复印)。考生们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有关选任资格的资料必须齐全,如果不及时参加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虚聘,则应取消任用资格。
三、定量调查评价和评分方法
1.全面了解考生在校期间的表现,逐项列举学历水平、任职情况、表彰,最高可达5分。学历水平不计较本科的分数,硕士研究生计算1分。担任校级(不包括分校)学生会主席、青联主席、单位副书记的人数1分,校级以上的人数2分。校级(不包括分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表彰1分、校级以上2分。每个分项根据最高分数累计1次,不累计。项目间得分可以累计,最多不超过5分。
2.考察后,将考生笔试综合成绩、考察分数相加,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其中笔试综合成绩=笔试分数100/1500.5面试分数0.5(结果是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职位选拔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了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话,将进入同一个区域。
四、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参加面试,不得佩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和饰品。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和入检人员名单将于5月20日在18:00公布,请考生到宿迁党网咨询。
文村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