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出身原指家长尤其是父亲从事的职业,现指个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家长尤其是父亲的社会经济地位。与个人能力无关的一种世袭的先天因素,个体据此获得归属地位。在教育社会学研究中,是教育筛选、影响个体社会流动和学业成绩差异的一个主要变量。
阶级成份应以土改或土改复查和民主改革时划定的为准。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应按改变的情况填写。未经组织确定改变者,个人不得自行改变。未划成份者,可按习惯填写,但应加以说明。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填写,如干部、军人等。地主、富农、贫农出身的农民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则为农民。无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还是其他家庭出身的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分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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