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条件
1、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原则上参加复试的人数为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计划数的120%。
3、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报考我校,且报考专业符合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且资格审查通过者。
二、复试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科学选拔,遵循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数(不含推免生数)的120%。
三、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检监察处、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学生处、保卫处、后勤产业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统筹管理、检查监督,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事宜。
2、成立复试组织机构,设立复试工作组,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
3、以专业(方向)所在培养单位组建面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程序、具体内容、计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专业参加复试的在职教师担任,具体分组另行安排。
4、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调剂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体育教育训练学(不含体育理论与方法、全民健身与社会体育、运动训练与竞赛、运动心理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不含民族民间体育方向),未达到我校分数线,但达到我校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分数线的考生,可于3月28日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调剂,调剂专项须与报考专项一致。复试合格未被录取,可再次登录(4月20日左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线申请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调剂,调剂专项须与报考专项一致。
2、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不含体育理论与方法、全民健身与社会体育、运动训练与竞赛、运动心理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不含民族民间体育方向)、运动舞蹈专业,达到我校分数线参加复试,复试合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4月16日左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调剂,调剂专项须与报考专项一致。复试合格未被录取,可再次登录(4月20日左右)“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线申请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调剂,调剂专项须与报考专项一致。
3、符合国家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经我校同意接受复试调剂的新闻学专业、传播学专业、新闻与传播硕士、艺术硕士(舞蹈领域)的考生可参加我校复试(见《2019年成都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4、所有考生(包括调剂考生)仅在我校参加一次复试,并以该次成绩作为复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在复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进行录取排序。
5、所有调剂考生均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才能进行复试与录取。调剂录取的最终完成,以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接收我校的“待录取通知”为标志。
6、报考我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其他院校。
五、复试资格的审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考生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在考生报到时,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材料。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带上并提交本人的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往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系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所在教务部门出具的3年学习成绩证明。
3、一寸免冠照片1张。
4、《报考成都体育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为高等学生(学历类型为“普通”)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复试报到时须将《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对无法出示的考生不予复试。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报到时须递交《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7、按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8、一级运动员考生复试报到时须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凡不按规定提交以上材料的,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一)复试的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人文素养及举止、表达和仪态等。
7、身体检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我校附属医院进行。(二)复试的主要方式1、专业课理论测试:时间120分钟。本科学历考生,笔试一门主干课程,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20%)。同等学力考生(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及本科结业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具体笔试科目见我校招生章程。
2、外语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10%)。
3、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并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及评语。复试小组专家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成绩按专家平均分计。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各专项、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各专项、运动舞蹈专业、体育硕士专业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面试时须按照本人选报的专项参加专项技术、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70%)。(三)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1、全日制学科组(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产业学、运动康复、体育翻译、中外体育史、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新闻学、传播学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体育理论与方法、全民健身与社会体育、运动心理、运动训练与竞赛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民族民间体育方向、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主要对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工作学习背景、理解及表达能力、理论知识、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2、全日制学术学位术科组(体育教育训练学各技术项目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舞蹈专业的考生):主要对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理解及表达能力、教学能力、技术水平、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教学能力要求以考生说课的形式进行考核。
3、全日制专业学位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专业、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主要对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理解及表达能力、教学能力、技术水平、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教学能力要求以考生说课的形式进行考核。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1、根据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对于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到低分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任一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占专项计划,均按考生报考所属学科单独排序录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
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原则上实行“志愿优先、差额复试”的办法。在符合录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一志愿考生可优先排序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报考我校的考生,若报考专业、方向、学习形式任一项变动,即不为一志愿考生,视为调剂考生。
5、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即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曾获得省、部级科研创新奖项以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体育、医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6、对于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必须与我校、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以完善录取手续。
八、复试程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2019年4月2日——4月4日。报到时间:2019年4月2日上午8:30---11:30。报到时请按国家规定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另交加试费80元)和体检费115元/生,同时进行资格验证和体检。注:考生4月1日22点后禁饮禁食,以便进行血液检查。
2、报到地点:成都体育学院篮球馆。
3、考生凭准考证(准考证请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见通知。
九、监督机制
1、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监督组,对考试工作实施监督、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2、复试过程中所有涉及考生成绩评定的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由研究生院负责保存,以备查验。
3、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工作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