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昨天公布《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浙江省高考招生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今年,浙江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相比往年略有变化。
招生录取分段首次由3段改为2段
2021年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普通类考试科目为3门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和3门选考科目。选考科目由考生自主确定,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文化科目外,还须分别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和体育术科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按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考生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提供1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
外语和选考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成绩当年有效,考生自主选用其中1次成绩。2020年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仍可适用于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须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五方面。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全面评价、客观记录、民主评定、公开公正、简便实用的原则,根据规定的程序形成。往届生和其他高中应届生须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真实的鉴定。
普通类招生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志愿,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从2021年起,招生录取分段由3段改为2段。新一段线按实考人数的60%划定,新二段线按实考人数的90%划定。另按实考人数的20%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用于强基计划、军校等提前录取或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划定并公布分段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至6月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严禁炒作“高考状元”
《通知》要求,各级招委会、教育局和各高校要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防疫工作方案,强化各场所防疫举措,精准细实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场所消毒、物资与场地配备、安全培训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举措,完善疫情防控期间的招生考试应急预案。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格落实教育部工作要求,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严格实行多级公示制度。加强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学校考核、监督制约和造假惩处等。严格规范考试招生信息管理,落实信息安全责任,树立依法治考意识,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地要着力优化考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和招生宣传,确保考生掌握考试及防疫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网络咨询活动,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等服务。坚持正确育人导向和教育政绩观,不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
强基计划在7月5日前完成录取
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录取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类进行。
高校强基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在7月5日前完成录取,考生强基计划志愿以在各试点高校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为准。
报考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5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兼报多所学校的考生还须确定各校的优先录取顺序。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录取工作在强基计划录取之后、7月7日前完成,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的,按5月27日考生自主填报的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录取。
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他高校不再录取。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的招生工作,须在7月7日前完成。凡被录取的考生后续其他高校不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