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于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4日进行,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目前,我市各普通高中学校高三学子已全面启动报名工作。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结束后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机构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
黑龙江省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于11月16日上午12:00时截止。户籍和学籍在我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中学负责组织,到县(市、区)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确认;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在户籍所在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在上一年度符合我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复读生到毕业年份学籍所在地的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信息确认。
参加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强基计划测试录取和被相关高校保送录取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报考黑龙江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考试。
考生填报志愿、考试及录取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凡被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工作于11月3日至11月19日进行。
2022黑龙江高考生符合这些条件可加分
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的,只能选择一项申报。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及消防救援人员,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三)烈士子女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退出部队现役或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考生。2.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
(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七)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八)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全国院校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九)户籍在自治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考全国院校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稿件来源|《鹤城晚报》
稿件作者|马晓丹
看齐编辑|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