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2019年昌吉市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举行。州直、昌吉市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招生专干和各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关于印发<昌吉市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对目标任务、招生工作、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所属学区的界定及户籍、房产手续规范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说明。会议就监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作出明确安排和要求。
会议要求,昌吉市辖区各学校要绘制招生工作流程图,与咨询、监督电话一并张贴在校门口,为前来报名的家长提供便捷服务,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透明,在阳光下运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入学政策,不得“掐尖”招生,不得人为增加入学门槛,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做好幼小衔接、小学中学衔接,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正常入学。要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有学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做到“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关于入学报名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
看下面↓↓↓
招生工作什么时候开始?需要带哪些东西?
解答
(一)幼儿园招生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8月20日。
各公办幼儿园于2019年8月15日前上报招生方案,经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招生。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招生方案可依法依规自行制定。
2.报名条件:年满3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能够适应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家长需持户口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计划免疫证、社保卡并携带幼儿到居住地附近的公立幼儿园和有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报到,办理入园手续。
(二)小学招生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1日~8月13日。
2.报名条件: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口、住房均在昌吉市,且实际居住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房产证(简称两证),携带适龄儿童到户籍住址所属学区的小学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两证(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全,户口不在昌吉市、无房产的租住户,其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学位不足时,由昌吉市教育局将适龄少年儿童调整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办理入学。
年满7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除失去学习能力且办理申请免于入学手续之外,家长必须依法送子女入学。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后由辖区所在学校备案,延缓期满的,应及时入学。
(三)初中招生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1日~8月13日
2.报名条件:户口、住房均在昌吉市,且实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房产证(简称两证)、小学毕业证和一张一寸半身脱帽照片到户籍住址所属初中学校报名,办理入学手续。
户口、房产及实际居住地在昌吉市,但在外区或外地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应回户籍地址辖区学校就读初中。
两证(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全,户口不在昌吉市、无房产的租住户,其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学位不足时,由昌吉市教育局将适龄少年调整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办理入学。
3.各小学将小学毕业生分两类(即本校辖区户口 、非本校辖区户口)进行分解,辖区户口必须对照“0-18”周岁普九花名册,非本校辖区户口对照现家庭住址,将小学毕业生按所属对口初中学区进行分解,并于7月15日前向对口初中分别提供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各小学不得擅自变更毕业生所属对口学校。
各小学同时负责对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对口初中情况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
为方便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给孩子报名的家长,各学校应当另安排招生补报名时间。(招生补报名时间为8月19日)
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都有哪些条件?
解答
落实义务教育“两为主”政策,确保每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权利。凡实际条件符合在本市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条件并提供以下四项证件的外地户口进城务工子女,应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若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学位不足,由市教育局调整到其它学校就学。
1.在本市经商或务工的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市就业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2.在本市居住证件: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市区的住房证件,即房产证或在房管局办理的房屋租赁证,且在学校辖区内租住半年以上的,同时必须提供在本市居住地的居住证;
3.原籍户籍证明:原居住地家庭户口簿原件或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父母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的证明;
4.转学证或小学毕业证。对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或监护人来我市就读的,除须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初中起始年级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
所属学区如何界定?
解答
1.界定学生所属学区的主要证件是户口薄和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对户口薄住址和房产证地址完全一致的,应当到住址所在的辖区学校就读。对各种情况形成的户口簿户籍住址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不动产证等)不一致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一律要求家长在入学前规范办理户籍住址变更,而后再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2.以下政策由相应的学校核查执行。在学校重点区域内,一套房产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期间只容许该房产拥有者子女在该学区学校就读,中途转让或转租后,该房产拥有者子女在此期间不具备在该学区就读的条件;在学校重点区域内,一套房产出租后,小学六年、初中三年期间该房产租住者子女有在该学区学校就读的条件,中途再转租后,该房产租住者子女在此期间不具备在该学区就读的条件。
3.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应携带2003年以后的新居民户口簿[至少有父母(监护人)一方和本人户口]。父母分户或离异的需持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父母死亡后监护人发生变更的需持父母死亡证明及监护人变更手续。户口簿中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家庭住址等信息不准确的必须到辖区派出所更改,个人不得擅自涂改户口簿。拥有双户口或多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到派出所注销重复的户口。挂靠他人户口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办理正式的法定监护人变更手续,凡未办理法定监护人变更手续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必须迁回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名下,并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辖区学校安排就读。三代同堂,学生父母在昌吉没有房产,必须到房管部门开具无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该学区学校就读。
4.有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户籍和房产保持一致的,应到住址所在辖区学校就读。自2019年起,凡是在昌吉市辖区学校重点区域内购买的住房迁入户口的,到招生当年8月31日,购房和落户满一年且实际入住的,才具备在该学区就读的条件。
已经办理入学忽然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学怎么办?
解答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允许学生留级或重读。在本市各中小学已经入学的学生,除举家搬迁等特殊因素外,原则上不允许中途转学,严格控制中小学毕业年级学生中途转学。确属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必须在7月5日之前办理转出手续,8月20日以后办理转入手续。
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是多少呢?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