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 6月13日,省招考中心发布有关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等面试体检工作的通知,相关考生务必要看。
1、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等面试体检工作预计将于6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意向参加上述院校面试体检的考生要从6月15日开始到参加面试体检前,进行自我体温监测,如实填写体温监测登记表,考生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后,考生在进入面试点或考点时须将此表交给工作人员。登记表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下载打印。
2、考生在参加上述院校面试体检期间,要提高防疫意识,注意人身安全,确保平安应考。
3、外省返晋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去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者健康码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症状的考生,需持考前近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核酸检测为阳性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
4、由于疫情影响,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考生独立赴考。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面试点或考点门口聚集;考生、家长服从面试点或考点周边安全管理。
5、考生在进入面试点或考点前须佩戴口罩,配合测温,如当日体温测量结果超过37.3℃,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6、考生要服从面试点或考点现场管理,进入面试点或考点时要出示居民身份证,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点或考点。期间,考生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面试或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严禁聚集和逗留。
7、在参加面试或考试过程中,考生从居住地到面试点或考点途中要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如需入住宾馆或者酒店,在面试点或考点就近选择卫生防疫条件较好的酒店或宾馆食宿。考试期间全程做到食宿地与面试点或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不得参加与面试或考试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8、考生要遵守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面试体检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于扰乱现场面试或考试秩序,不服从疫情防控和面试或考试管理的考生,将进行严肃处理。
望广大考生和家长理解支持。
来源:山西省招考中心
来源: 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