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呈现,设定为A、B、C、D四个等级,录取重点高中两科等级均需达B等或以上,录取一般普通高中均需达C等或以上。C等及以下学生允许下一学年随初二年级学生补考一次,成绩取两次成绩最高的呈现。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依据。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全市全面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24年,全市全面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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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逐步实现公办和民办高中统一招录
南昌市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按不低于统招计划70%的比例执行),均衡生招生比例适当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南昌市城区初中学校就读且有该校学籍的非我市户籍人员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招生录取方面享受与我市城区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记者了解到,对录取原则进行优化和志愿设置进行调整,使志愿填报更趋于合理;同时积极探索民办高中学校志愿纳入公办高中学校志愿批次,逐步实现公办和民办高中统一招生录取。
各县区要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实施意见提出,给予有条件的城区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计划指标(指标不超过当年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特色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指标可适度放宽),以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
严禁违规提前招生
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自2018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取消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学科竞赛学生加分项目,学生的相关特长和突出表现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实际保留和地方确需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来源:中国江西网 记者 郑周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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