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超过1的,按1:3(同分跟进)确认参加面试人员或技能考核人员。
2、技能考核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岗位序号为30、31)的人员,须进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按笔试成绩和技能考核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同分跟进)确认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12月25日。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学术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5分,达不到75分的直接淘汰。
4、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
(1)岗位序号1-29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其中: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2)岗位序号30-31
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其中:直接进入技能考核的岗位
总成绩=技能成绩×40%+面试成绩×60%
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总成绩和面试均同分,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因体检、考察、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应聘考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因应聘考生单方面原因未于2020年9月1日前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本公告由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纪律与监督
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