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材料顺序和名称对扫描图片命名后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qzygklx@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岗位代码,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确认报名成功。
报名结束后在规定网站公布各岗位的报名人数。
(二)报名考试费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免交报名考试费用。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教育教学素质,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本人于2019年6月27日-28日到曲靖教育体育局一楼学院筹建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成绩于2019年7月3日-11日在规定网站公告。成绩公布后于7月4日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市教育体育局一楼学院筹建办(电话:0874-3318729)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 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审查报名资格时,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事业单位岗位聘任书》复印件由审查人员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签名后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1.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7月12日(星期五)
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资格复审地点:曲靖市教育体育局一楼学院筹建办公室(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9号)。
(五)面试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按要求制定面试方案,于2019年7月1日前报市事业单位主管机关核准并在规定网站公告7天后,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核准的面试方案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面试方案。
2.面试成立由9人组成的面试考官小组,面试当天随机抽取7名考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邀请曲靖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参与监督。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技能和专业知识与能力。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选并负责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如遇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如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考察时成立考察组,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的,报曲靖市事业单位主管机关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遴选;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遴选,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若要自愿放弃的,须于该环节开始前1天向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自愿放弃的书面申请,否则,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在办理调动手续阶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资格的,必须按规定向曲靖市教育体育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调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调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邀请曲靖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二)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报考人员报名或在考试、体检、考察、拟定遴选人员中有违规行为的,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宣布其结果无效或责令其纠正。
(三)违反遴选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按照曲办字〔2019〕123号文件规定:“副处级(含副处)以上干部、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直系亲属通过调配、公开招聘、引进人才进入市属公立医院和学校的,实行双考核,单独公示”。
(五)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方案及本次招聘的条件设置、政策咨询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学院筹建办0874-3318729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874-3330108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967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