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及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应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福建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精神做相应调整,精准确定加分区域、群体、条件、年限及适用报考学校范围等。
其他加分项目要进行统一清理规范,没有省级及以上政策依据的一律取消加分,原则上从2021年(指初中学生毕业年份)开始执行;特殊情况一时难以取消的,应设置明确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加分分值原则上应逐年减少,最迟到2026年全面取消加分。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文稿 | 江菊香
编辑 | 翁 莉
来源 | 厅基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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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教育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