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评选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
(2)破解评聘难题。适当调整高级和中级岗位设置比例,逐步消化有参评资格却无职数可评的教师,同时对特别优秀的教师追加参评名额。适当调整中青年教师“选青”条件,让一部分特别优秀的教师,通过“选青”评上职称。
(3)构建培养机制。为保障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首先要形成科学发展规划。综合考虑我市各学段、区域、学科、教师年龄情况,制定出骨干教师五年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及措施,推进骨干教师自我发展的评价办法和奖惩措施等。其次要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形成明确选育制度,制定出各发展阶段从推选、培育、认定考核到推进其可持续发展的统一办法和标准,让教师学习有目标,赶超有措施,成长有扶持,培育有保证,让每一个层次和年龄段的教师都有自我发展目标,保证教师成长序列化。第三要打造全方位培养格局。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深入教学一线开展听评课等教研活动,发现可造就之才,全面掌握教师发展情况,根据教师特点共同制定培育措施并开展培育工作,为教师发展提供机会和平台。
(4)强化资金保障。优化经费投入结构,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区财政每年按不少于全区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中小学校按不少于年度公用经费总额8%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并列入当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实行培训经费绩效考核制度。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增长联动长效机制。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提高绩效工资标准,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建立班主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由学校统一管理、自主分配。落实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待遇。对培养和引入的“名师”,要从配偶工作、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学术休假、定期体检等方面制定激励政策。高度重视和关注教师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积极救助帮扶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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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市教育局作出答复。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05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林秀銮等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明市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第00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师工作,始终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关心关爱教师,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向往更加迫切,教师在教育发展中的主导性作用愈发显现,教师的重要地位愈发凸显。我市正在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打造三明现代经济升级版。面对新方位、新征程、新使命,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特别是教师年龄结构、学科结构、性别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你们提出的建议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下阶段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集中专项治理活动,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抓好中小学教师暑期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大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涵养,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开展师德师风常态化长效化建设。把师德师风督察纳入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察,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实行典型示范引领。通过“拜师仪式”、以老带新“传帮带”等,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学识广博的模范作用,借助其丰富的教学经验,让广大年轻教师从骨干教师的教书育人和教育科研经历及成长历程中,受到启迪和感悟,从而增强年轻教师敬业、乐业的职业意识,树立其勤业、精业、敬业的师德风范。定期评选一批市杰出人民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等。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
二、加大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制订《三明市中小学教师培养规划》,计划用五年时间培养2500名市级骨干教师、1000名学科带头人、300名名师名校长。健全市、县、校三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体系,逐步形成以三明市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三明市教学名师等层次递进的名优教师队伍。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本土化”相结合,深化与厦门、北京教育学院教育交流合作,加快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促进两地师资交流。完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推进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三明教育学院建设,构建教科研和师资培训新平台。
三、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抓好教师补充调配,将紧缺急需学科有关专业列入人才引进和招聘指导目录,适当放宽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降低门槛,对报考人数不足的急需紧缺学科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对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可直接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委托福建师范大学和三明学院开展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努力培养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青年教师。继续落实教师编制周转池制度,全力破解基层教师缺编难题,组织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赴省内外重点师范院校开展校园专场招聘,解决教师招聘难的问题。
四、健全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绩效工资核定办法,结合学校办学绩效实行差别化核定,对公益目标完成好、寄宿制及缺编的学校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特殊教育学校按不低于普通学校20%的比例核增绩效工资总量。不断完善以教绩为导向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二级绩效机制,对获得省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补助,获得市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300元补助。给予年段长、班主任每人每年7000元奖励,实行差别化发放。对评上文明学校等综合奖项的学校,其奖励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鼓励各地将边远镇区教师纳入补助范围。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实施乡村园丁关爱工程,每年度预算安排体检专项资金,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在进修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
五、完善教师评价和晋升制度。在现行标准上提高中小学教师岗位比例,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其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初中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普通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幼儿园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调整为1∶5.5∶3.5,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参照初中确定。关注年轻教师、骨干教师职称评聘问题,在小学高级教师评审中,建立“选青”制度,划出专项指标,用于青年教师职称的评聘,解决青年教师职称晋升难的问题。同时,健全以师德表现、实践能力和教学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机制,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资历的倾向,强化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增强青年教师工作积极性。
领导署名:涂林瑢
联 系 人:李宜韬
联系电话:8222954
三明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三明市人大代表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