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
1.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
2.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
3.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4.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本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可面向全省招生。
学籍户籍不一致考生注意报考资格
《说明》明确,普通高中学校报考资格。
(一)学籍、户籍一致的本省考生可报面向全省招生学校及本市县普通高中学校。
(二)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本省户籍考生可以填报的志愿:
1.在填报志愿时可以选择以学籍地身份或户籍地身份填报(二选一)。
2.选择以学籍地身份填报的,可以填报学校所在市县考生所能填报的学校(海口市对非海口户籍考生单列计划录取,其中省一级学校为学校总招生计划的5%,普通高中学校为8%),但不能填报第一批次海南中学和海南华侨中学(计划分配到市县)。选择以户籍地身份填报的,则无上述限制。
(三)学籍在海南省的外省户籍考生可以填报的志愿:
1.海南中学中英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和中英国际班。
2.可以选择以学籍地的身份填报省教育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民办公费生计划以及学籍所在市县所属的公办高中学校,其中:
(1)海南中学、海口计划单列。
(2)其他市县各普通高中学校具体录取条件,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四)学籍在海南省市县,户籍不在海南省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学生和港澳台籍考生可以填报的志愿:
在填报志愿时可以视学籍地为户籍所在地,享受相应户籍地考生的待遇,但不能填报第一批次海南中学、海南华侨中学分配到各市县计划志愿。可填报海南中学面向外省户籍的单列计划志愿。
(五)外国籍考生可以填报的志愿:
可以填报具有接收外国籍学生资格的学校,即
1.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
2.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合作实验班、中英国际班以及“非海口户籍海口学籍” 的单列计划)
3.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4.海口景山学校
5.海南枫叶国际学校
6.海口中学
7.海口昌茂花园学校
8.三亚外国语学校
《说明》指出,在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各高校附属中学有学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可以视为具有学校所在地市县学籍。
海口市重点中学安排指标到校计划录取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农垦中学、海师附中4所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录取对象为初中三年学籍均在本校且具有海口户籍的考生。
《说明》同时做出以下特别提醒:
(一)农垦实验中学校址在五指山市,农垦加来高级中学校址在临高县加来镇。
(二)民办高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国际班的收费标准请留意有关公告,或向学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