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一方)。
各幼儿园将在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学额情况有限安排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入园。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入园。
4.华侨、港澳台、外籍人士适龄幼儿由家长陪同,携带相关身份证明、预防接种卡、监护证明材料、住房证明(虹口区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满一年以上)、《报名表》等材料,可到辖区内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验证。幼儿园根据实际招生情况,有限安排。无法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入园。
5.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同步招生,原则上被民办幼儿园录取的幼儿不再安排在公办幼儿园入园。
6.本区户籍的智力障碍幼儿或自闭症(孤独症)幼儿由家长陪同,携带户口簿、智商测试证明或指定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预防接种卡、《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到虹口区学前特教中心(大连西路204号,曲阳第二幼儿园内)进行验证。
7.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本区户籍幼儿,由监护人携户口簿、三级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申请推迟入园。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相对应的公办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
8.8月15日前,各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15日前,完成新生注册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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