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13-8355561)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并于进入报名系统前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同意。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0KB以下)。
(三)报名缴费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四)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网上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于笔试当天现场退还报名考务费(请此类考生关注笔试现场的提示标牌)。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科目、地点
2019年6月15日
8:30-10:00 《综合基础知识》
10:10-12:10 《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等常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基本知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不分学段学科,所有考生均使用同一套试卷。
《专业基础知识》分学科不分学段进行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基本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岗位使用同一套试卷。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确需保留招聘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批准。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
4.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笔试成绩通过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取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为保证招录考生质量,达到竞争择优和优中选优的目的,原则上根据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招聘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确需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批准。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黄冈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出具核发学历、学位证书单位证明能够按期获得其学历、学位的书面盖章证明材料。对截止2019年7月31日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4)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已申报教师资格认证暂未取得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出具认定部门符合获得教师资格认证相关的证明。报考黄冈市中等职业学校(集团)岗位的考生首个聘期内要求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纸质盖章的书面证明。
(6)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未出具书面声明而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有2名以上负责面试资格复审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7)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50元面试费。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市人社局网站、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5.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成绩计算
(一)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考生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 +《专业基础知识》×70%)×4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9年7月31日,在黄冈市服务或黄冈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基础知识》×30% +《专业基础知识》×70%+5分)×40%=笔试总成绩。
4、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采取现场审核办法:2019年5月29日至5月31日,考生持《黄冈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资格复审期间交给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审核。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放弃加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专业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笔试《专业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六、公示及备案
市教育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人社局审定后,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市教育局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聘用文件下发后,不再递补。递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其他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877021(黄冈市教育局人事科)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877108(黄冈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来源:黄冈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