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中小学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9〕25号)精神,“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招生不受生源地、户籍等条件限制。
6.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并在嘉兴市外参加中考后回市本级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其成绩须进行折算,按折算后的成绩向有关高中学校推荐,由高中学校综合考核后择优录取。
其它事项
新居民随迁子女录取为市本级普通高中新生后,根据浙江省电子学籍管理规定,只有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注册以后,并在规定的时段内才可办理转学手续。需回原籍就读的,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和中考成绩单,办理有关证明手续。
(原标题《今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和相关时间信息都在这里》。编辑宋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