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初中学校就读且有该校学籍的非南昌市户籍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招生录取方面享受与南昌市城区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南昌还将对录取原则进行优化和志愿设置进行调整,使志愿填报更趋于合理;同时积极探索民办高中学校志愿纳入公办高中学校志愿批次,逐步实现公办和民办高中统一招生录取。
部分城区高中可自主招收特长生
自主招生是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招生标准的招生方式,包括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特长招生和招收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招生。《征求意见稿》提出,给予有条件的城区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计划指标(指标不超过当年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特色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指标可适度放宽)。
招生高中学校需采取综合选拔的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加试成绩等信息,对学生综合能力、个性特长等进行自主选拔后,并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南昌市教育考试院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