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教育局昨日印发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意见,2016年高中招生依据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批次、考生志愿、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招生范围
1.榆林中学、榆林实验中学、榆林市第十中学、榆林市第二实验中学和榆林高新完全中学以及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职教中心(职业高中)、高职院校、中专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2.其余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区招生。
招生对象
1.全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的招生对象为符合全市2016年中考报名条件、具有中考成绩,达到相关学校录取条件的学生。
2.参加相关学校体育艺术班、高新中学国际课程班录取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要具备相关学科专业测试合格的条件。
3.凡提前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中考。
4.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不招择校生。
填报志愿时间
中考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公布后,可登录榆林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同时,考生和家长还需要在《志愿确认表》上签名,确认志愿有效。
录取
1.中考成绩达到C级(含)以上和综合素质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级(含)以上,其余四个达到C级(含)以上,具备省级示范高中和省市级标准化高中录取资格。
2.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含)以上,具备达到其他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录取批次共分四批
欲知更多内容,可登陆榆林教育网查询相关文件。最后,预祝所有考生放松心情、调整心态、积极迎战,考出好成绩,考上自己喜欢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