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和录取,不得擅自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具有跨市域招生资格的学校,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严禁空挂学籍
禁止同时注册普高及中职“双重学籍”
各地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省内其他市(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此类学生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手续;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秋季开学后,各市组织对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招生录取和学籍注册结束后,省教育厅将进行比对分析并进行随机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保证随迁子女参加中考
地方性照顾加分一律取消
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军人子女、公安子女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
学校违规招生
将受调减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等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未使用市级统一的招生录取网络平台等行为的学校,根据违规情节程度给予负责人约谈、通报批评和进行相关责任追究;对学校采取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措施;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将调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可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学校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市县教育部门,将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来源:西安发布
编辑:高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