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罗圈腿)、无明显八字步,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无下蹲不全(双足并拢,膝后夹角不超过45度),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
5.无嗅觉和听觉迟钝或丧失,两耳无重听;
6.考生本人还须现场签名承诺未通过服用药物、使用器械等手段(如服用降压药物、佩戴角膜塑形镜、使用拉伸增高器械等)弄虚作假,干扰体检结果,并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附后),申报患病经历和手术史、严重外伤史、严重疾病史及其治疗治愈等情况。考生务必认真阅读、逐项核实确认,确保如实承诺,考生对其真实、准确、完整性负全部责任,若有不实,则体检结论不合格,由考生自行承担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等后果。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由面试考官提出问题,考生诚实回答。
(二)体能测评
体检和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能测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以下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有3个及以上项目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希望意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加强体能锻炼,积极备考):
引体向上动作标准:须采取正握杠,双手开度与肩同宽或略宽于肩,直臂悬垂起始,发力上拉身体至下颌过杠视为完成1次。
仰卧起坐动作标准:须全身仰卧于垫上,屈膝双脚稍分开,一律采取双手置于耳侧,屈膝大小腿折叠约90度,辅助人员压扶脚部,仰卧起始时肩胛骨触碰软垫,收腹坐起时双手需始终置于耳侧,双肘触到膝关节,视为完成一次。禁止使用肘部撑垫或臀部上挺和下落的力量起坐。
五、政治考察
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获得参加政治考察的资格。考生(或考生监护人)凭《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体能测评结束后统一发放),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提出接受考察申请,依次由派出所作出考察意见,市(县)公安局作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考察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省公安厅作考察结论。
六、注意事项
考生参加由海南省公安厅负责实施的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应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参加现场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要严格做好疫情防护,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和安排,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等各项工作安排及结果将在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并遵守以下事项:
(一)考生务必同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原件(备带不少于5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着运动装和运动鞋,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现场严禁携带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
(二)由于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时间较长,考生可备少量便于携带的食物和饮用水保证能量。
(三)在体能测评前,考生务必确认身体健康,充分考虑自身对测试强度、天气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等的适应度,做好热身等准备活动,量力而行。考生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对测试强度、天气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不适应及体能测评前热身不充分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中暑、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如考生存在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或未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等情况,由此引起的取消入学资格及入学后退学、取消学籍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