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招生专业(专业类)相符的前提下,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专业理想自由选择志愿。考生既可以选择同一专业(专业类)下的不同高校,也可以选择不同专业(专业类)下的同一所高校,还可以选择不同专业(专业类)下的不同高校,但无论怎样选择,由于专业(专业类)在前,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专业选择权,有利于避免以往被调剂到不喜欢专业的遗憾,有利于学生专业、职业意识的发展,有利于学生个性特长的发挥,有利于学生的成长成才。
二是能够引领基础教育健康发展。“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能够促使高中更多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兴趣取向和专业志向,打破唯分数论的怪圈,促进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
三是能够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专业(专业类)+学校”的招生录取方式,有利于高校录取到具有明确专业志向的学生,对高校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是能够强化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能够吸引更多考生选择自己擅长并心仪的专业,增加其学习动力,有利于人才成长,有利于国家相关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巩悦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