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主要内容有:一是积极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改革,逐步完善“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二是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和高职对口考试招生两类。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在每年春季进行,按照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和高职对口考试招生两种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普通高中毕业生只允许选报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可以在高职对口考试招生和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任选其中一项报考。三是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全省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自主实施。高职对口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全省统一组织。
改革的特点与目标
13、此次改革的主要特点?
强化系统设计。《实施方案》充分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改革目标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实现新方案与现行方案的平稳对接。
注重整体协同。以高考为突破口,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等进行了整体设计,突出了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了贯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改革。着力为每位学生提供合适的升学通道,为不同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
体现育人为本。本轮高考综合改革,从高中教学、考试方式、招生录取到高校人才培养均体现了育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教、考、招”三个环节的改革,注重对学生进行综合性、发展性评价,特别是充分保障了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选择学习科目、选择报考专业的权利,帮助学生提前规划职业生涯,构建更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促进科学选才。高考综合改革打破文理分科,按照学生兴趣爱好和高校招生专业的科目要求,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将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教育教学有机衔接起来,增加人才素质结构的多元化和考试方式的多样性。同时,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选拔人才,逐步扭转唯分数的评价导向。
确保公平公正。《实施方案》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优化选考科目赋分办法,使不同选考科目之间的成绩具有可比性,保持每门选考科目内考生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公平公正。
14、此次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到2024年,初步建立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殷维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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