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乱收费管理的要求,切实处理好人民满意教育,端正教师职业形象,弘扬廉洁奉教的优良作风,7月15日,通化市教育局召开了通化市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教育“乱收费”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详细解释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定了《通化市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要求会议要求、教育宣传、部署实施、主要领导安排治理工作。第二,要自我纠正,改善整顿,建立专门机构,完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第三,检查,处理责任,以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严肃处理有“乱收费”问题的学校和教师。第四,要总结巩固,深化成果,认真全面地总结整顿工作,确保整顿工作有序高效地推进。
会议强调,治理工作中首先要保持高度重视,各大学(单位)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积极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下发的通知,严格落实管理工作,充分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第二要自主整理,对范围外、不规范、违反标准原则、违反教育教育教育的行为,要从上到下全面调查。校方要重点实施三项规定措施,首先要召开安置会,强调乱收费、乱上课、乱保守行业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第二,制定具体方案,要求方案、组织和明确的负责人。最后,在进行全面整理的同时,各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实现目标、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决心、相互监督、杜绝防备为目标。第三,追究责任,必须调查持久战、游击战、拔河、相互监督、违反纪律的情况,明确主体责任,学校要对教师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对逆风纪律、施政死灰复燃、情节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行为进行调查,将受到严惩。针对治理工作会议提出的三项要求,要求各大学(单位)给予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执行,实现治理工作的实效,营造气派的教育环境,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市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主要领导、班主任代表、家庭委员会家长代表参加会议。
中国吉林网吉阁应用记者卢红图片来自通化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