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南都记者从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获悉,一名教育培训机构人员买卖学生个人信息牟利,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最近被超硬警察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此前,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买卖的3家教育培训机构在超江区市场监督局处处处以10万韩元罚款。
据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区消息,8月1日,新疆公安分局前派出所接到“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线索,展开调查后,当天逮捕了嫌疑人张某,张某供认了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事实。
据调查,张先生从事教育培训行业,除了掌握大量学生信息外,还从同一行业的女朋友电脑中窃取了3万多个学生姓名、学校、生日、联系方式等公民信息。
张某今年3月从新疆某教育培训机构离职时,从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那里交换了学生姓名、学校、生日、联系方式等学生信息文件夹,其中包括公民个人信息1556条。
张某今年4月申请超江口的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万达校区,为了证明自己能工作,以700元的价格向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王某出售了3.3万多组公民个人信息。与此同时,张某在人事网、58洞厅等网站上发表了“公民个人信息销售”的内容。张某于6月14日以1200韩元的价格向其他教育机构负责人李某出售了包含姓名、联系方式等的3万多条学生信息。
8月2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张某被超硬警察依法刑事拘留。张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目前被超硬警察移送到检察机关接受审查,并被起诉。
10月22日,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椒江区市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3家教育培训机构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采集:南道记者张亚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