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关新闻记者搬迁
记者1月7日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成都考试招生有五大变化。其中,预计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将以2021年为基准增加5000人以上,并给更多学生进入优质普通高中的机会。积极推进职业普遍化,给职高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再选择一次的机会。另一个重要变化是,从2022年开始进入体检模式,将总分从50分提高到60分,增加了体育素质综合评价(程序性审查)10分。
能更好地满足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学生的新要求——。
第一,积极推进普通高中的扩招质量,进一步增加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预计2022年前全市普通高中的招生以2021年为基准,将招收5000人以上。预计会给更多的学生上优质的普通高中的机会。
二是积极推进职业普遍化,进一步扩大职业普通班招生计划,融汇升学预备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让普通高中和中职生实现相互交流,让部分学生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高中学习体验。特别是在增加对自己的了解的基础上,再次选择接受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到2022年,职普班招生计划将达到2000人以上。
第三,积极推进中职学校的质量,扩大中职学校的对口高考班,为中职生拓宽高职和本科升学通道,让更多的学生拥有职业技能升学。2021年,全市有30448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入高等教育机构学习,其中4963名学生就读于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国家重点高职院校。
第四,区(市)县特殊教育学校举办中职班,积极推动更多残疾学生带着技术就业。到2021年,全市已有7所特教学校开设了中职班。
积极构建高中入学和入学新模式——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治理“分数论”顽固顽疾,不仅仅是根据高考成绩来评价“分人品”。2022年成都市将建设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在高中阶段学校入学中,综合素质评价将在以下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用作学校学生推荐标准的指标。在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特别优秀,市级以上“新一代好男孩”获奖记录的优先推荐是《中学生行为守则》,以及对考试诈骗、校园欺凌的严重违反,无法推荐。综合考虑学生中学3年的学业成绩,不要单纯地使用诊断性考试成绩作为推荐的唯一标准。不能推荐学生参加体育课、体育大学间成绩作为推荐的依据,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锻炼。不能推荐学生以参加美育教育为推荐依据,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美育课及所有其他学生必须参加的美育活动。学生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劳动能力等成果作为推荐依据,市级以上“劳动奖章”、“劳动专家”获奖记录的优先推荐,没有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教育的不能推荐。
二是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项目班招生的入学参考。在高校项目班招生章程中,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现实记录的具体要求。例如:空军、海军、青少年和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要重点调查学生爱党爱国情况。
第三,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参考。如果升学成绩分数相同,需要决定投稿顺序时,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市级以上“新一代好少年”、“劳动奖章”、“劳动专家”获奖记录的优先投稿。考生未能按要求完成事实记录的中学在校期间,对考试诈骗、校园欺凌等行为进行了最终投稿。
重要提示:家长必须指导学生努力做好综合素质评价事实记录。
体育考试改革有新的变化——
从2022年开始进入体检模式,将总分从50分提高到60分,增加了体育素质综合评价(程序性审查)10分。
统一考试项目将从3种(左坐体前屈、跳远、长跑)调整为4种。
第一类项目(自律考试三线一个):足球运球在指示牌上旋转。排球对墙垫;篮球行进之间运球。
第二个项目(自考二线一个):引体向上(男)/私信人体(女);原地在双手前投出坚硬的球。
第三类项目(必修考试):设置跳远。
4项(必考):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
市民们采取了新的措施——
第一,坚持公民的同权。2022年,民营报告将像公共报告一样,统一规划、统一申报志愿、统一组织入学,促进公营、民办普通高中的协调发展,拓宽考生的选择渠道。
第二,规范合格分数。民办学校不应自行设置入学分数线,考生填写志愿、招生部门组织,按分数由高到低入学。
第三,实行分批入学。部分教育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民办普通高中通过申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方法进入第二批(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其他民办学校被列入第三次入学。
指标学校学生政策有新特点——
在将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生计划的50%比例合理分配给中学学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指标,细化学校生的具体政策。
一、扩大市级示范高中校内指标生比例,不突破本校高中统招计划的20%,不突破30%。
二是调整和优化区域指标分配。合格的省级示范高中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新闻市教育局审查后,将地区指标名额分配到本校招收合格的本校初中毕业生。
三、中心城市民办报告校内指标生都是成都市指标,包括在全校学生管理平台管理中,考生志愿参加。针对本校中学的校内指标生推荐方法及具体日程,应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实施。学校推荐的确定时间不能早于升学当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