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贵州省教育厅发布了2018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
通知书表示,贵州省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全省将于6月22日至24日统一,考试后15天内公布考试成绩,全省普通高中拟招收314891人。贵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给地区内中学的比例在招生计划的50%以上,并适当倾斜到薄弱的中学、农村中学。
今年入学考试有变化吗?
根据通知,2018年全省中学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工作的总体政策、科目设置、考试方式与2017年一致,没有调整。
考试分数、语言、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体育考试成绩为分数,语文、数学、英语分别为15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总分650分综合文科
命题和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原则上自行提出命题并组织考试。如果条件还不成熟,可以与相关市(州)协商,委托市(州)教育局代为命题和阅卷。
今年全省要招多少人?
据悉,2018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安排如下:贵阳市27000人,遵义市48410人,六盘水市26018人,安顺市19740人,比杰西市49000人,东仁市35770人,东南省32900人,钦南省26800人。
贵州省教育厅要求,地区或学区确定后,要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学校不能要求学生和家长提供各种竞争获奖证书、学科竞争成绩、考试等级证书等。中学不能为小学以择优或其他类似方式变相选拔学生,小学也不能为中学学校以择校为目的的秋雨讲座等提供场所,小学班主任或学校校长都不能向中学学校推荐学生。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根据随机分配方式均衡编制插班,不能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速卖班。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初中特长生的,必须事先向省教育厅申报,并获得批准。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结合办学条件、确定的办学规模、师资配置等,实施各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控制普通高等学校大班额、大校额。特长生招生向省教育厅报告,未批准的不登记学籍。公立普通高中不得超过计划,不得擅自进行地区招生,不得接收已正常进入其他学校的学生,不得招收在校学生,不得收取贷款费、赞助费等各种违规费用。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确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督。
文章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