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202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最近,为了为全国、自治区、包头市三级教育大会的部署创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确保所有儿童都能接受公平、高质量的教育,包头市教育局制定了《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点击下面的“阅读原文”确认),文件印发前在网上进行了意见征集。01 《指导意见》招生的基本原则没有改变
第一,坚持“领土管理、以县为本”的原则。各旗县区要发挥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综合考虑,科学制定招生方案。
二是坚持“免试、临近入学”原则。各旗县区要充分考虑城市建设规划,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积极构建面向适龄儿童、青少年的教育入学服务体系。
第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阳光分班方案、分班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02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的招生方式
第一,根据各地区的学位供应情况,可以采取单一学校计划、多学校计划、计算机部署、计划和部署组合、九年一贯对应升学等多种方式,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位供给能力达到极限,但不能满足分拨地区内学生的入学需求,或者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必须实行“多教编”或“多教编与计算机派相结合”的招生方式。
三、非属地户籍转会子女入学以“流入政府为主,公立学校为主”的原则为主要依据,以居住证(《包头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调整入学。
第四,积极推进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融合教育,保障依法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近期直接上班。不能出席班级的听力障碍和智力障碍的适龄儿童少年被分配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将不能出席学校的严重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生状态管理,并开展校门服务,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不超过95%。
第五,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建卡贫困家庭的适龄子女能及时入学,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
六、民办中小学招生以领土为主,全部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登记范围、登记计划、登记程序,与公立学校同时进行登记、同步登记、学校登记摘要和广告,必须提交审批机关。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进行计算机配置随机招聘。
第七,对直属中学招生进一步规范入学秩序,促进地区教育公平。
进一步优化03 《指导意见》招生程序
一、全市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信息收集系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各旗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包头教育云平台”,根据相关说明和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预报名和相应的支援金审查工作。
第二,是简化非领土户籍移交子女的入学证明。选择“居住证”属地进行网上信息收集后,审查时原则上只需提供居住证、户籍证明即可,小学入学将增加《预防接种证》。
第三,进一步巩固阳光分担成果。2019年全市统一实施“阳光分班”,社会效果良好,今年继续完善相关政策和程序,各学校严禁开学后接收未经过阳光分班的学生,保证阳光分班效果。
第四,建立入学工作预警制度。研究结果表明,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在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及时向社会发布早期预警,合理引导家长期望,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应。
04 《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
一、各地区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制辍学补学法定责任,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及市教育局控制辍学补学工作的“十项制度”,建立学校辍学适龄儿童工作队帐簿,认真落实联保工作机制,做好辍学补学工作。
第二,是严厉调查社会培训机构用“国学班”、“读书班”、“私立党”等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三是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十项严禁”,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维护稳定、安全、廉洁三条底线,主动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根据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义务教育地管理原则,各地区将出台具体的“工作方案”,希望广大家长及时准确地了解市、区二级教育部门微信平台、“包头教育运平台”等官方媒体发布的信息,做好子女的入学工作。
资料来源:包头教育网上
编辑:王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