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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填志愿。
今年的志愿者填写和志愿者数据确认时间为6月5日至6月11日、7月2日至7月7日普通高中合格。引起了各位考生的注意!
(a)志愿者时间报告
填写志愿及确认志愿数据的时间为6月5日至6月11日。
(b)编写志愿说明
1.各种学校的志愿安排分为四批,考生要按照安排顺序填写志愿。
(1)前期安排:普通高中特长生;
(2)第一批:公立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初高中三两分钟班、中职学校留学班;
(3)第二批:公立中等职业学校和公立技术学校;
(4)第三批:高职学校五年来一贯属于高职班,下属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市中心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技术学校。
2.预选只能报一个志愿,第一个入学学校最多可以报6个志愿,第二个入学学校最多可以报4个志愿,第三个入学学校最多可以报2个志愿。合格时,将严格按照考生填写志愿书的顺序进行。
3.第一所学校入学时,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中、东莞外国语学校的情趣生及东华高中中学、光明中学的公费生只招聘了1、2志愿。这些学校入学第二志愿的分数线比入学第一志愿的分数线高30分。上述普通高中和中高等职业3、2分班、中职留学班,入学时按照考生填写的志愿顺序进行,划线时2、3、4志愿要比之前的志愿分数提高5分、5、6志愿不志愿,与第四志愿相同的分数。第二和第三所学校入学时,志愿者之间没有志愿者区分,就像第一志愿一样。
4.今年考试前将继续取消统一体检方法。考生入学时在入学学校组织体检,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入学学校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合理报告志愿。
(c)登记计划和范围
1.普通高中
(1)公立普通高中:市、市、公立普通高中、中共计划招收17160人,其中符合普通高中认定标准的迁移子女3850人。这些学生按学校等级的收费标准收费。
(2)民办普通高中:市民间普通高中中共计划招收9616人,其中公费生招生1320人,除国际课程班外,自费生招生7808人,国际课程班招生488人。公费生参照省一级普通高中学员的收费标准,国际课程班以外的自费生和国际课程班的收费标准为《东莞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宣传手册》。
2.中等职业学校
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都面向全市招生。
(d)拟订志愿方法
1.全市统一开展网上报纸志愿服务,实现档案电子化。
2.考生可以自己通过网络进行志愿服务,也可以在学校相关人员的指导下集中进行在线志愿服务。
(e)编写志愿工作流
1.考生填写志愿信息
考生使用考号和密码在东莞教育网的期中考试栏(dgzk.dgjy.net)注册志愿。登录成功后,要先确认本人姓名,确认后考生要填写个人志愿信息。
在填志愿书的过程中,考生可以用准考证号码和密码重新登录指定网站,修改志愿信息。填报志愿后,考生只能查询志愿结果,不能修改。另外,考生必须保护密码不被泄露,如果因密码泄露,申请人被他人更改及其他结果,则应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络报纸志愿者的审计与确认
考生填写志愿书后,各中学应及时校对考生填写的志愿数据,如有错误,应立即在网上更正。校对完成后,登记机关统一印制了《志愿表》。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仔细确认申请点打印的《志愿表》,考生必须在校对正确后由家长和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志愿表》签名确认后,相关志愿信息不得更改。没有按时间和要求完成,影响志愿者信息资料输入、提交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志愿表》各中学负责保管,作为考生纸质文件,各中学要检查本校学生是否有遗漏,如果有这种情况,必须及时报报纸处理。
各登记机关应通过支持系统的统计模块,看到本单位未填写支持信息考生人数及名单,掌握工作进度,防止工作失误。
(六)其他工作
1.填志愿书前,学校要根据相关招生文件做好招生政策、招生学校信息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将《宣传手册》分发给考生,制作一本人力册。
2.考生要认真阅读《宣传手册》,全面了解各种招生政策、规定,根据自己的户籍、抱负、学习成绩综合考虑,认真报志愿。
3.各学校应培训参与志愿服务的教师,熟悉中招志愿者招聘的各项政策规定,熟悉网上志愿填报的操作过程和正确的填报方法,对考生进行准确的指导。
4.考生的个人志愿信息原则上由考生本人输入,考生应认真填写志愿信息,并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中学要组织好考生电子档案管理的人,做好考生的志愿者确认工作,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应及时通知考生变更,任何人在考生确认后不得擅自更改数据。
5.各学校要写好志愿书,要严格按照填报志愿书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志愿手续。
6.每个学校都要写好
报志愿设备的检查工作,检查本校计算机设备是否满足基本要求。如不能满足,应添置设备,确保填报志愿工作无误。7.各中学要抽调足够的人力按时完成填报志愿确认手续,在填报志愿结束后,要尽早完成数据的校验、修改工作,并及时进行有关数据统计。
8.填报志愿工作关系到参加学业考试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今年学业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各中学必须加强对填报志愿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二、录取
(一)高中录取原则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分批择优录取。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自行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是录取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学校当年的录取资格。
(二)按计划招生原则
除东莞高级中学和东莞外国语学校均按每班40人编制计划招生外,其余公办普通高中一律按每班48人编制计划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按核定计划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三)高中招生户籍限制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应从参加今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中择优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时,原则上只招收本市户籍考生,另外再划出一定的招生名额专门用于招收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时,可招收本市户籍考生和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时,不受户籍限制。
(四)录取批次
录取按志愿批次分四个阶段依次进行。每批均严格按志愿顺序投档。
(五)名额分配招生办法
今年继续实行部分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名额分配比例保持为50%。即将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这5所学校招生计划数(除招收随迁子女人数和招收本市户籍的特长生人数外)的50%作为名额分配计划数,按各初中学校本市户籍考生数占全市本市户籍考生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计算方法为:用上述5所学校各自的名额分配计划数除以参加学业考试的本市户籍考生总数,计算出上述5所学校各自的分配比例,某初中学校以本校参加学业考试的本市户籍考生数分别乘以上述5所学校各校的分配比例,即为该初中学校分配得到的上述5所学校各校的名额数)。录取时,在各初中学校第一志愿填报上述5所学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其报考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名额分配设最低录取分数线。
(六)随迁子女录取办法
符合我市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也可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时,按照各校的招生名额,按学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
(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
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等6所学校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A”、“B”等级的初中毕业生。
(八)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今年在我市招收6名特优生。市中招办将根据招生名额及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确定选送考生名单。在我市完成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推荐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的考生志愿表、学业考试成绩单、综合素质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送到华师附中,由华师附中按规定程序择优录取并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张榜公布。录取的学生名单在原校和所录取的学校分别张榜公布。未被录取的选送学生回原录取学校就读,原录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另外,在初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一、二等奖或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优先选送。被录取的学生在高中学习期间参加省级和国家级竞赛活动以及取得的其他成绩,均作为招生学校和原录取学校共同培养的结果。
(九)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下列各类考生可给予照顾录取,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照顾政策。
1.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的优待办法按《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东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执行。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的优待办法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3.台湾学生的照顾政策按市教育局关于《关于对台湾学生在我市就读有关规定进行修订的通知》(东教基〔2017〕2号)文件执行。
4.具有本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学业考试成绩中增加10分。
(十)普通高中补录工作
为提高考生的报到率及普通高中的生源质量,确保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录取计划的完成。今年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分阶段注册及录取的做法,即在普通高中正常录取完毕后视具体情况安排补填志愿及录取。具体做法是:在普通高中正常录取结束后,立即由市中招办公布录取结果及通知考生注册。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结束后,录取学校将注册人数上报市中招办(没有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补填其他普通高中志愿)。注册后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市中招办统一公布补录招生计划,未被第一批学校录取并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补录学校的志愿。补填志愿完毕后,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再次进行划线录取。公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作为正取生收费;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作为民办生B线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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