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海南省考试局获悉,为做好2020年海南中学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校招工作,省中招制定了《2020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规定考生自愿进行网上申报的方式分为两三次进行。如果填写第一段第一次考试后的评价分数,考生可以报告选拔前的安排、第一批、第二批入学学校,每批只能报告一所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别招生班除外)。第一款的第二批将在第一所学校的第一次入学结束后进行,未通过的考生可以修改第一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第二款实行股权申报,安排在第二次合格后进行,考生可以同时报告第三次合格的6所普通高中和3所高等职业学校。
第1款第一次志愿服务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6日中午12:00。8月7 -10日中午12:00点县(单位)中招生和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考生纸质文件和电子记录时间得到改善。
第二档志愿者时间:8月31日~ 9月2日中午12:00;截至9月7日,市县(单位)中招及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考生纸质文件及电子记录时间得到改善。
2020年高中招生志愿者安排了选拔、第一、第二、第三批。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抱负、爱好和家庭经济状况,根据入学安排自愿报告各种学校志愿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有本省户籍和学籍,但不在户籍所在市县(单位)就读和考试的考生,第一次志愿报考户籍所在市县(单位)普通高中志愿书和海南中学、海南华侨中学、海南华侨中学指定户籍所在市县(单位),应于8月7日至12日计划户籍。
未提供或未提供的户籍不符合有关规定,户籍所在市、县(单位)招收的,有权取消相应的志愿者资格。省中招将通过省中招系统向各市县(单位)提供此类考生名单,以供审核。如果有学籍的市县(单位)同意填写当地公立普通高中志愿书的考生,则只能选择有学籍的市县(单位)或户籍的市县(单位)所在学校志愿者(两者之一)。
据《细则》统计,海南中学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包括听力)、道德和法治、历史、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等9门。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价都进行。
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7月25日至27日。省考试局详细内容请考生关注省考试局网站公布的《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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