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在职企事业干部职工:
尊老、敬老、孝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做人的本分!
父母给了我们生命,含辛茹苦养育我们,恩情天高地厚!为人子女,当饮水思源,怀着感恩之心,自觉履行赡养父母义务,让所有老年人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让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的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
2021年1月1日,山西省正式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具体举措,也是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有效保障人民生活水平、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的重大制度安排,对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也为我们以身作则,践行孝亲敬老、厚养行孝、回报双亲养育之恩搭建了极好的平台。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政策要点是: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可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参保人年满65周岁的,不用缴费,可直接享受补充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每月20元,年满80周岁享受补贴每月30元;有补缴保险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缴的越多,领的越多。不满65周岁的,可按年缴费,缴费也有政府补贴,缴费档次分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五档,对应的政府补贴为70元、120元、200元、360元、600元,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到年满65周岁时核算待遇并按月发放。以选择基本险和补充险每年缴费200元进行测算。当年度政府一次性补贴105元,本金加政府补助共505元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钱,按不低于银行存款利息计息,累计缴15年,基本险60周岁启领1.5年回本,补充险65周岁启领4.5年回本,回本后领的都是净赚的。同时,在缴费期间亡故或者领待遇后亡故,个人账户的余额全部退给参保人法定继承人。总而言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是政府拿钱补贴参保群众的一项普惠性政策。
古人讲,“夫孝,德之本也”。自古以来,中国人就提倡孝老爱亲。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年满65周岁的老人补缴养老保险,让他们享受更高待遇的养老金;为65周岁以下的老人代缴补充养老保险费,让他们享受到政府的“入口补”补贴,到龄时也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一样有份养老金。人社部门将竭尽所能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与大家携手并肩共同为老年人创造幸福美好的晚年,为实现区委、区政府年初提出的“让养老成为最幸福的民生”目标而积极贡献力量。
最后祝全区所有的老年人都健康、幸福、安康!
离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