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山西省党政干部队伍的发源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全方位推进优质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干部人才,根据《公务员法》 《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山西省2022年优秀高校毕业生选拔工作发布如下:
一、选择范围和单位
国内部分高校2022年选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国外部分大学2022年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选拔高校名单见附件一)。以上均不申请定向、委托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在职学历学位及毕业后第二学位毕业生。
选拔单位是省、市直属机关。
二、选择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愿意为国家和人民服务,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习成绩优秀,可以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研究生不得以原学历、报考学位、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大学为本科大学(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除外)。
国内大学本科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国外大学研究生必须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教育部颁发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
(三)大学本科生出生于1995年10月1日以后,硕士研究生出生于1992年10月1日以后,博士研究生出生于1988年10月1日以后。如果有参军经历,年龄要求可以相应放宽2岁。
(四)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守纪律,诚实守信。
(e)具有正常工作表现的身体条件。
(六)法令和特定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优先选拔具备以下条件的人选: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有参军的经验。在选拔高校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学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职务一年以上。在选拔高校期间,获得了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3名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表彰奖。
选拔条件所需的素质、经验、资格证书等截止日期除了明确的要求外,全部以公告的形式公布本月计算。
学校期间有违法违法违法行为、学术违法行为、道德品行问题的,经审查,政治素质不达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不得成为选拔对象。
三、甄选程序
(a)在线注册
符合注册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12月13日9:00 ~ 2021年12月26日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了注册申请,并于2021年12月27日前查询了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提供情况不真实,一旦发现,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伪造相关文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违反公务员录用纪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b)组织推荐
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直接下载印刷系统生成的《山西省2022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并根据需要完成组织推荐。
(c)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分满分100分。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组织推荐的考生都可以参加。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相关注意事项以准考证的说明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注册时一致)和《报名推荐表》。
(d)综合调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选拔计划1:2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如果末位同时进行,则同时进行的考生均确定为综合考察人选)。省委组织部将成立考察组,通过面谈和职业业绩评价等方式对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综合考察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察成绩60%。考生的总成绩和排名将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表。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都保持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果2名以上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根据选拔条件中所述的优先情况进行排名。
(e)确定职位
考生总成绩公布后,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成绩确定了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照职位表,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志愿服务。选拔职务分为三批:省直单位(第一批)、太原市(第二批)、其他市(第三批)。每个考生可以报告5个志愿:3个省直单位志愿服务、1个太原市志愿服务、1个其他市志愿服务,并指明是否服从调剂。三个调配志愿者是楼梯志愿者,三个省直单位是平行志愿者(按省直制第一、第二、第三志愿顺序)。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和志愿服务,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次确定各职位人选,征求考生的意见。如果考生不服从分配,则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补充。
一、二级职位有空缺的,在符合职位条件、服从调剂的未确定职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调剂。第三个职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在陕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空缺职位情况,未确定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志愿,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名进行补充。补充记录后,职位仍然空缺,还有选拔界。
划相应核减。职位人选一经确定,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或调剂。
(六)体检
确定职位的考生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选调对象。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约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经核实了解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就业协议。拟选调人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的视为放弃。
(九)录用
选调生毕业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政策
1. 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
2. 录用到省、市直机关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乡镇、村进行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
3. 鼓励选调生到县、乡“墩苗”历练。录用到省、市直机关的选调生完成基层锻炼后,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本人意愿,可安排到乡镇或县(市、区)直机关领导班子中任职。特别优秀的,可以安排正职。任职期间动态保留省、市直机关编制2到3年。
4. 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报到后,给予每人9万元安家费,博士研究生另外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如工作不满5年离开山西的需全额退还。录用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5年服务期满,在太原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的购房补贴。录用到各市市直机关的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5. 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
1. 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凡违反疫情防控常态化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选调。
2.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山西改革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考务咨询电话:0351-4019046
综合:山西组工公众号 山西发布
来源: 太原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