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宝鸡教育网
因为是关于宝鸡各区县的招生计划和方案,所以内容比较多,大家按照自己的要求读就可以了。
最后附上《宝鸡中学2017年招生办法》。
宝鸡市教育局发布了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全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共有22638人。目前将发布《宝鸡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宝鸡市2017年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宝鸡中学2017年定向生分校招生计划》、《2017年各县区省级示范、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生分校招生计划》。
宝鸡2017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内容长,按需阅读)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科文组织〔2017〕2号)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阳光、秩序、和谐”的高校招生环境,促进高校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招生录取工作对中学教育的指导作用,深化中学学校的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维护教育公平。
二、总体想法
2017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将继续实行计划管理、网上报名、网上志愿者和网上招聘。继续将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给薄弱的中学,实行定向招生。多元评价与优等入学相结合,根据学生入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合格。招生计划、招生信息面临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现阳光招生。
三、高中入学考试的报名
1.应届中学毕业生正在进行学校网上注册。社会青年和在外地中学就读的宝鸡市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的县区考试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后,在网上注册。在我市中学就读的性工作者就业者将跟随子女移动,符合注册条件的可以在学校注册。
2.参加中学毕业入学考试的考生同时建立电子考试文件和纸质考试文件。电子考试文件由市县区考试管理中心设立。纸质考试文件由毕业学校管理。
四、入学计划
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原则没有超过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0%。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
1.各县区教育局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要求,根据高中运营条件和办学水平,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建议数。市教育局根据全市高中阶段的教育总入学率、初升率、普通岗位比例等要求进行审查后,达到各县区,各县区教育厅以公民身份办高校。对年检不合格、没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不制定招生计划。
2.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综合招生计划、定向计划。普通普通高中和民营普通高中都计划统招。
3.继续进行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各县区省级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定向招生计划按本校统招计划的50%编制,分配给各薄弱中学。郑进招生对象仅限于初中时一直进入高考注册学校的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宝鸡中学定向招生将按照原来的政策执行。
4.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入学资格的学校可以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被纳入高中学校统一招生计划。
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继续在线注册、统一专业测试,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由市考试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育特长生专业成绩采用期中考试体育考试成绩。
>5.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所有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
五、招生范围
宝鸡中学、姜城中学继续面向全市提前单独招生。其他高中按照属地原则,面向本县区、本学区招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六、高中录取
(一)录取分数线
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县区依据高中招生计划和学生中考成绩划定县区公民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志愿设置和志愿填报
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宝鸡中学和县区公办高中填报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宝鸡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民办高中不填报志愿。
高中志愿分为三个层次:提前单独录取志愿、县区高中统招志愿(含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县区高中定向志愿。
1.提前单独录取志愿。中考成绩达到宝鸡中学录取分数线的全市考生均可填报宝鸡中学,宝鸡中学定向招生的生源初中考生还可填报宝鸡中学定向志愿。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中考体育成绩达到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姜城中学。
填报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高中录取。
2.县区高中统招志愿。考生按初中毕业学校或按户籍选择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3所高中。
3.县区高中定向志愿。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生源初中校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所省级示范高中或省级标准化高中。
l通过全市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可填报姜城中学艺术特长生志愿,或填报所在县区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志愿。
体育特长生须先网上报名,凡中考体育成绩达到体育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可填报姜城中学体育特长生志愿,或填报所在县区具有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中志愿。
未填报艺术、体育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一律不得作为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
l移交到地方政府的原企业子校所在企业的职工子女,执行县区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协议,相关考生可按协议填写原企业学校。
l宝鸡一中考生在金台区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可填报金台区高中,亦可按户籍填报所在县区高中。
l高新区所属六镇初中学校考生按户籍或者按学校原来隶属关系填报所在县区高中。宝鸡高新中学、宝鸡高新第一中学考生可按学校所在辖区填报渭滨区高中。
l征集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县区公办高中实行征集志愿制度,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网上补报志愿。
(三)录取工作
1.录取方式: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县区教育局和考试管理部门依据学生成绩和志愿信息,统一实行网上录取。录取结果在宝鸡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2.录取原则: 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双向选择,择优录取;严格“三限”,定额审批;宏观调控,微观调整;阳光招生、公开公平。
3.录取依据: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
(1)中考成绩由全省统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计算考生总成绩。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达到C等及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较高者。
(3)以下考生在高中录取时,享受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多项加分的,只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在总分上加10分参与高中录取(宝鸡中学下延两档录取):
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科技发明等次奖;初中阶段参加教育部门、教育部门与科协联合举办的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多媒体教育软件大赛、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获市级一等奖或全省、全国等次奖;初中阶段参加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获全国等次奖和省级一等奖。
l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现役军人子女经审查属实的,可在总分上加5分参与录取(宝鸡中学下延一档录取)。
(4)以下考生在高中招生时,享受降分录取政策。
a.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b.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战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c.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4.录取规则:依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参加补录。
(1)宝鸡中学、姜城中学提前录取。
(2)县区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公办高中由各县区教体局统一网上录取,民办高中按照招生计划自主招生,达到县区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民办高中登记。民办高中自主录取结果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审核。
(3)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
艺术特长生录取按专业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体育特长生录取按中考体育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凡达到体育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七、入学报名
录取工作结束后,县区教育局和高中学校依照录取结果,对录取学生签发《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高中报到。任何高中不得私自招生,不得接收无高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
八、高中学籍
市教育局根据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2017年高一新生学籍信息。各县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依据市教育局下发的高一新生学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为高一学生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市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备案。
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中电子学籍,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
九、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宝鸡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高中招生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和社会稳定。
2.建立公示制度。市、县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监督机制。市、县区教育局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加强监察督查。
4.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宝鸡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等途径,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
5.严肃招生纪律。严格禁止各种擅自突破范围招生、突破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严格禁止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高标准收费招生的违规行为;坚持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凡出现违规招生的普通高中,除对县区和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外,将在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时,相应核减招生计划。
宝鸡中学2017年新生招录办法
为做好我校2017级高一新生录取工作,根据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宝鸡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和《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17〕181号,宝市教发〔2017〕185号)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工作办法。
一、招生对象
参加宝鸡市2017年中考、填报了宝鸡中学志愿且成绩达到宝鸡中学录取分数线的全市考生。
二、招生计划及类别
本年度拟招生1300人。其中统招生1250名、定向生50名(市教育局确定并下达名单)。
三、收费标准
宝鸡市2017年中考前360名考生及定向生执行陕西省高中收费相关规定;其余学生按照择优和自愿的原则,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四、录取政策
1.继续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办法。(填报了宝鸡中学志愿未被宝鸡中学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高中录取。)
2.录取分数线:执行市教育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3.录取依据: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C等以上)进行录取。
4.录取方法:由市教育局依据考生志愿在全市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不再保留资格)
五、程序
填报志愿->录取->办理报名手续
1.填报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登陆宝鸡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在“提前单独录取志愿”栏目中填报宝鸡中学即可。填报志愿是录取的前提。
2.录取:(见 “四”中第4条)
3.办理报名手续:依据市教育局录取结果和规定时间,按宝鸡中学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宝鸡中学办理报名手续,满额为止。报名时,须持准考证、户口本、两张一寸近期正面照片。享受下延录取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六、以下考生在录取时,享受下延录取政策。(同时具备多项下延的,只按最高一项下延,不累加)
1、初中阶段获得下列奖励之一的且未参加宝鸡中学特长生考试的学生,下延两档录取:(享受本款的考生,应当持有经市教育局审定的相应证明资料或获奖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审验各类证明材料原件,上交相应复印件)
①获市级以上科技发明等次奖;
②参加教育部门、教育部门与科协联合举办的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多媒体教育软件大赛、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获市级一等奖或全省、全国等次奖;
③参加中国青少年机器人联赛获全国等次奖和省级一等奖;
2、下列考生经审查属实的,下延一档录取:【享受本条款的考生报名时,少数民族考生,须持经市级民政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信(收缴)及户口本原件(审核)及复印件(收缴);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须持省级相关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信件(收缴);现役军人子女考生须持父母所在部队政治处证明材料(收缴)】
少数民族、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现役军人子女
3、特长生按照《宝鸡中学2017年特长生招生简章》要求择优录取。
宝鸡中学招生咨询:8625369 862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