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一直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3月1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修订的《浙江省禁毒条例》。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了记者招待会,介绍了《浙江省禁毒条例》相关情况。
现场,主讲人还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此次条例修订案明确提到:“教育主管部门应将禁毒知识纳入期中考试考试范围。”会增加学生的额外负担吗?
田梦解答()成人大学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梦解答(),拒绝毒品要从预防第一口开始。青少年群体一直是毒品宣传教育的重点群体。
从国家层面来看,
《禁毒法》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育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此外,国家禁毒办公室与教育部一起,正式整合了《中小学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年的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并对学校禁毒宣传教育的教学计划、教材和教师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从浙江的情况来看,
早在2015年就明确要求将禁毒教育知识纳入相关考试大纲及试题,很多地方已经将禁毒知识纳入高考。此次条例修正案将通过立法确认浙江的这种做法,有力地推进浙江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
有人担心,这种规定是否与目前实施的“双减”政策相冲突。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将禁毒知识纳入期中考试范围并不意味着学生负担加重。因为戒毒知识的考察不会设定硬性的分数量化要求。主要是因为在历史、社会道德、法治、科学等期中考试试卷中设计相关问题,并与相关知识的考察相结合。对于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来说,考试不是目的,关键是让学生青少年真正了解毒品的特性和危险,时刻保持警惕,远离毒品。
问
这次修订《浙江省禁毒条例》总体上有什么考虑?
地方司法厅副厅长方腾高介绍说,《浙江省禁毒条例》自2001年6月颁布以来,分别于2004年和2011年进行了修订、修订,在规范和保障浙江禁毒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禁毒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条例》急需修改。
条例的修改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禁毒工作决定部署的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禁毒工作发出重要指示和指示,明确要求动员法律、行政、经济、教育、文化等手段治理毒品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也明确表示,要健全禁毒地方立法,因地制宜地解决当地突出的毒品问题。
条例的修改是促进解决长期禁毒工作瓶颈的必要性。
多年来,浙江禁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受国际国内大环境的影响,浙江面临着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的重叠、网络传播和网络扩散、毒源进口渠道增加等严重情况。禁毒工作还没有个别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后勤宋课、娱乐场所、演艺行业禁毒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病残吸毒者受戒难、吸毒者危及公共安全等突出问题。大家都要结合当前形势修改条例。
条例的修改是推进毒品问题管理体系、治理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浙江禁毒事业积累了丰富的执法实践,需要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特别是数字禁毒、禁毒信用监督等方面实施一些创新措施,通过立法予以固化。同时,进一步完善毒品问题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细化基层组织禁毒工作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毒品管制,不断提高毒品管制制度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目前浙江禁毒工作的总体情况怎么样?
如何借助数字化改革来推进禁毒工作?省公安厅副厅长刘静介绍,从近几年破获的案件来看,浙江的毒品几乎全部来自省外、境外输入,是典型的毒品输入省份。同时,现有吸毒人员4.49万人,毒品消费群体庞大。当前毒情呈现网上网下相互交织,境内境外渗透加剧,“三代毒品”危害叠加的态势。
2018-2021年,全省累计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万余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8万余人,缴获毒品2.7吨,累计查获吸毒人员6.8万人次。据国家禁毒办调查,浙江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度达98.95%,全省禁毒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数字化改革是推进新时代禁毒工作的重要抓手,目前,省禁毒委正在建设浙江禁毒“苍穹”综合系统,指导全省各地探索多跨场景应用,在网络毒品犯罪“一体化”打击整治、吸毒人员“无感式”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全流程”监督管理、毒情形势“物联化”监测预警等多方面开展探索与创新,努力实现涉毒风险即感即处、毒品犯罪可防可控、禁毒管理高能高效、预防宣传精准精细,构建“整体智治、系统数治”禁毒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