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渭南青年网(编辑敬明军)渭南市政府网报道,渭南市教育局公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明天(7月23日)渭南公布期中考试成绩,渭南高中、西川.通知说,将根据分数的高低合格。通知全文如下:
1,注册范围
1.渭南高级中学50%定向招生计划实施指标分配给县、学校、农村中学、薄弱中学适当倾斜,以及学校;统招面向全市招生,学生自愿报名,分从高到低依次招聘。
临渭区西川中学、京开区渭南中学40%的招生计划针对全市招生,接受学生的自愿申请,从高分通过低分。其余60%的计划通过城市3区(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接受学生的资源登记,从高分到低分都通过。为了促进县域普通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具有全市招生资格的渭南高中、临渭区西川中学、京开区渭南中学三所学校在同一县市(不包括城市三区)的实际招生人数不得超过300人。
2.省三区(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其他公共普通高中在省三区招生前夕接受学生的自愿报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县市区公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不得超越计划进行县市区招生。
3.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招收的特长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在所在县市区负责初审,7月15日前,由市教育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批准后实施。
二、登记方法和程序
2018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考生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统一时间,市长/市场集中录取的位置分批次;统一时间由各普通高校公布合格结果。
(a)入学方法
1.在公布考试成绩时,市将统一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包括民办)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县市区分公布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县市区将划定公布地区内普通高中入学最低控制分数线。实行考生统一时间,在线填写志愿书。统一时间分配值从高分到低分集中招聘。不按照规定的时限在网上提交申请书的考生被认为自动放弃高中入学资格。
2.郑香生的入学。
全市所有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学校定向生的录取将在该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推迟5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精确救济精密贫困建立卡的贫困家庭的学生在学校实际入学分数线上下降10分入学,不占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向中学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后报县市区教育厅审查,教育局收集并统一,于7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批准。
3.特长生的入学。
特长生文化课分数线应达到市面上规定的特长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合格。
(b)登记程序
1.成绩公布。
市教育局将于7月23日上午12时公布2018年渭南市高考成绩和相应的入学最低控制分数线。
2.资源申报和设置。
从期中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至7月30日18336000,考生自行在渭南市入学考试信息网报名)填写志愿书。今年,我市普通高中申请了提前部署和县市区部署。先驱志愿网是渭南高中、临渭区西天中学、京开区渭南中学、先驱志愿网是平行志愿,考生根据个人意愿选择1-3所学校进行志愿服务。县市区安置志愿者是平行志愿,考生根据个人意愿从县内普通高中和市内民营普通高中中选择1 ~ 5所普通高中进行志愿服务。
3.集中录取,批准录取结果。
8月2日至10日,在市教育局的组织下,以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县市为单位集中进行入学,并批准了录取结果。
(三)新生军训
组织新生提前军训的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办),必须由县市教育局报市教育局批准。学校严禁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事训练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渭南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使招生政策广为人知。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等方式,解除考生和家长的疑惑。中学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志愿的指导和服务等工作。严禁对不符合现实的虚假宣传和政策断绝进行义气的乱宣传。任何普通高中都在没有中学的情况下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将于7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b)改善监督机制。
严格实施招生“阳光项目”,确保高中入学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市、县、市教育局及招生单位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发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自愿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参与了全程招生考试和入学工作,加强了监督检查。
(三)严肃招生纪律。
学校严格禁止对考生及家长进行提前入学或虚假宣传行为。严格禁止各种突破范围、突破计划等违规招募行为。严禁借用、考试、上课、上课、上课、上课或泄露信息。严禁任何学校或教师的干预,干涉学生的自愿报告行为。严禁中介机构或非法人员以各种名义介入招生。学校严禁学生或家长接收
录取保证金行为;严格禁止新生提前或变相提前开学。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录学生,新生录取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否则不予建立学籍。任何学校不得私自接收自行流动的学生。新生一旦录取,高中学校之间不得借读,渭南市外学生确实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借读渭南市内学校,需按照相关规定报县、市批准备案。
没有生物、地理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得被录入渭南市内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凡渭南户籍的外地考生,持毕业学校所在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通知书,经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录取到相应的高中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录取市内县域外的毕业生,必须达到考生所在地的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录取市外的毕业生,由县、市两级教育部门审核后确定。
坚持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违规乱招生行为,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违规责任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对中考及招生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渭南市教育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