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们:
随着2021年期中考试的临近,这是初三学生奋力拼搏、专心备考的关键时刻,为考生创造安静、舒适、和谐的备考环境是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责任。近日,廊坊市教育局多次接到公众举报,以衡水、石家庄等外地高中名义在我市进行违规招生宣传、违规组织考试、提前进行“掐架”招生。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省、市的招生规定,严重扰乱了我市招生秩序和正常的教育环境,严重影响了考生的准备情绪和学习效率。
为此,国家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廊坊市教育厅告知同学及家长有关招生的相关规定、要求和实施措施,避免误导、阻碍准备、欺骗、损失、影响入学,甚至没有学习的情况。
国家教育部明确规定,严禁违规抢学生、“掐”招、跨地区招、超额计划招、提前招。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训练机构联合组织选拔学生的各种考试,或采用社会训练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种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选拔“屈指可数”的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补偿、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吸引生源。不能为违规跨地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处理学籍转移。
河北省教育厅对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不建立学籍,违规招生学校及时撤离,造成不利后果的,严格要求相关负责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故意隐瞒实际信息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承担。各普通高中(包括民办)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考试和网上招生。民办学校由批准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国营学校同时招生,不能事先签署协议或收取定金等,所有事先招生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各级学校的招生活动,一旦严肃处理。
廊坊市教育局实施措施:
1.域外高中运营不得在我市招生。
2.域外民办高中要去廊坊市教育厅申请,报批后,根据确定的招生指标统一录用,直到金额满为止。超过人数聘用我市学生的,廊坊市教育局不审查招生申请,不承认招生结果。
3.没有在廊坊市教育厅申请申报的域外民办学校,不得在我市从事招生入学工作。所有未批准的先约定、私下签订协议、缴纳定金、组织考试招生等违反入学程序的招生行为都是违法招生行为,廊坊市教育局不审查招生申请,不承认招生结果。
4.今年河北省教育厅尚未出台招生相关政策,廊坊市教育局目前也没有任何域外民办高中学校受理我市招生申请。各学校组织的所谓招生行为都属于违法招生。
5.由于上述原因,学生无学、无学、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都由违法招生学校、中介机构、家长负责。
6.河北省教育厅正式文件公布后,廊坊市教育局将通过网站、公众号等统一公布批准的域外民办高中入学情况,请广大学生和家长随时关注。欢迎学生及家长提供违规招募线索及证据。报警电话:0316-2920182。
高中入学考试寄予学生的希望和家长的期待,让我们携手创造和谐有序的考试环境。最后,祝所有考生都取得理想的成绩。希望每个家庭都能梦想6月!
廊坊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
资料来源:廊坊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