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两名男子最近深夜多次报警电话,向警方提出寻找“小姐”的特殊要求。
12月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朝阳警方处获悉,两名男子因涉嫌寻衅滋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110吗,我报警,我在西凉这唱歌,花钱找不到小姐。”12月2日晚,朝阳俩男子李某某与王某因在市区内某家歌厅内找不到有偿陪侍“小姐”,引起二人不满,后其二人在1小时内6次拨打110报警电话称:找不到“小姐”,有钱花不出去,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在110指挥中心接警员告知该情况不属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后,二人仍不依不饶,并用带有侮辱性词汇多次挑衅110接警员。
由于其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110接报警平台的正常工作秩序,110指挥中心随后向南塔公安分局下派警情,对二人进行依法处置,南塔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后,李某某与王某已经离开歌厅。
次日,南塔公安分局根据线索,成功找到李某某与王某二人,经讯问,二人对12月2日晚拨打电话骚扰110指挥中心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南塔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对李某某与王某二人依法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天琪
编辑/董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