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0月29日传达子女的孝道,比中途夫妇要好。岁月,疾病夺走了人生的另一半,空巢老人变得更加孤独。(莎士比亚)。
据了解,空巢老人占哈尔滨市192.4万老年人总数的六成多,他们当中有很多人想找一个伴儿,说说心里话;想在疾病、困难来临时,有个人能伸一伸手……
在哈尔滨老年节、重阳节来临前,生活报记者走访民政、社区、法律咨询等机构,为读者揭示空巢老人的婚姻世界。他们当中,有人收获了幸福,有人与子女发生了赡养纠纷,有人伤及了内心情感……但看着老人真诚的双眼,生活报记者感受到,他们的经历虽大相径庭,但在这些经历背后,他们都在找寻空巢之下的幸福,和内心深处渴望的情感交流,以及在人生路上对爱情的向往。
●动态
今年前8个月冰城40岁以上登记结婚占三成
日前,生活报记者从哈尔滨市有关部门了解到,2016年,哈尔滨市结婚登记88659对,离婚45271对;而2015年,哈尔滨市结婚登记96810对,离婚45825对。截止到2017年8月末,哈尔滨市结婚登记为59556对,其中40岁以上的登记人数为36068人。到今年前8个月,哈尔滨市40岁以上登记量占总登记量三成以上,其中有不少是上了年纪的老人。
对此,黑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曲文勇表示,中老年人结婚登记数量提高了,说明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人们的观念转变更大了。许多中老年人不再有顾虑,更愿意找寻属于自己的幸福,这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同时,结婚、离婚,都是为了找到适合自己的感情归宿,这符合人的基本需要。寻找爱情,本就没有年龄的限制,更不需羞羞答答。
●调查
幸福篇
来自合唱团的爱情
84岁大爷和78岁大妈的甜蜜生活
没有羞羞答答,张耀忠和宋文艳就在养老院里领了结婚证。
记者通过哈尔滨市道里区敬老服务中心了解到,在这里住着一对再婚的老夫妻。他们因丧偶、子女繁忙住进养老机构,又因共同的兴趣爱好走到了一起。
听说生活报记者要电话采访二老,张耀忠和宋文艳赶紧换上了时髦的毛衣,给生活报记者发来了二人的合影。一看照片,生活报记者不敢相信他们已经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了。炯炯有神的眼睛,有着年轻人的光彩。
“那会儿孩子的爸爸刚走,我独自抚养孩子长大,根本没想过再找老伴儿,哪成想住进养老院了,还真找到老伴儿了。”宋文艳今年78岁,40多年前,她爱人去世,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刚强的宋文艳扛起了家庭的重担……如今,两个儿子各自成家了,宋文艳不想给孩子增添负担,2009年入住了道里区敬老服务中心。一年后,宋文艳在敬老服务中心的合唱团遇见了张耀忠。
张耀忠今年84岁,退休前是哈尔滨市一家企业工程师,有4个儿女。2000年,老伴离开人世。9年后,张耀忠患腰间盘突出,术后在儿子家休养。看着子女们既要忙于工作又要照顾自己,他有些不忍心。2010年,张耀忠住进道里区敬老服务中心。后来,他参加了老人合唱团。
在合唱团的生活很开心,渐渐地,张耀忠注意到了宋文艳,宋文艳很本分、勤快,两个人有很多共同语言,于是张耀忠向宋文艳展开了爱情攻势。张耀忠经常给宋文艳发短信,有一条信息让宋文艳常挂在心里——“你40年没有人照顾,受了不少苦,和我在一起吧,我对你好一辈子。”这段话让宋文艳十分感动,慢慢地,宋文艳和张耀忠走到了一起。
老两口除了唱歌跳舞,其余时间回到房间聊聊家常,看看电视,读读报,彼此照顾,从没吵过架、红过脸。儿女们也很支持两位老人走到一起,毕竟,父母开心健康,比什么都重要。“过去是自己生活,现在身边有个能说说话、互相照顾的人,好像什么都有了依靠,心情也更好了。”张耀忠说道。
纠纷篇
再婚引起孩子不满
老爸求社区帮忙要女儿“回家看看”
再婚夫妻想要生活甜蜜,也需要双方子女的理解和支持。面对老人再婚,子女的态度也会影响着老人的幸福指数。
赵强(化名)今年71岁,是哈尔滨市一名国企退休干部。他的老伴儿在15年前病逝。当时,在江苏工作的儿子赶回哈尔滨,赵强才告诉儿子,他妈妈不在了。父子俩坐在小区的凉亭里,抱在一起,大哭了一场。
后来,赵强的女儿怕父亲总想过去的事情,就把家里重新粉刷、添置了新家具,目的是让爸爸不再触景生情,想起妈妈而难过。可赵强越发苍老了,变得不爱说话,常常一个人发呆……就在这时,在小区旅店打工的王琴(化名)走进了赵强视野。
王琴也是哈尔滨市国企的退休干部。王琴的老伴儿很早就和她离婚了。后来,王琴和大女儿住在一起。退休后,王琴到老姐妹开的小旅馆里帮忙,生活过得也算充实。而这家旅馆就在赵强家楼下。赵强失去老伴儿以后,王琴总会和他唠唠嗑,帮着买买菜,一起在小区里坐坐,聊聊天。慢慢地,两个人发现双方的性格很互补,而且几年来也都相互了解了,就领了结婚证。
婚后,王琴搬到赵强的房子来生活。王琴是个勤快人,婚后天天忙里忙外,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他们在一起,日子过得挺红火。没事儿时,两人就去超市“淘宝”,王琴会挑一些优惠的商品装进购物车,还教会赵强在水果区挑便宜又好吃的水果。然而赵强的女儿却对父亲的再婚很不满意,觉得王琴和父亲结婚就是想图老人三室一厅的房子,父亲是老糊涂了才会登记结婚。于是,自父亲结婚后,就没再登过父亲的门。赵强给女儿打电话,要女儿女婿回家坐坐,吃个便饭。女儿总说工作忙,不来看望赵强。
后来,赵强请求社区帮忙叫女儿来探望他。最终,女儿来探望他了。女儿说,平时工作太忙,自己的孩子还在上学,家里还要操持,平时已经很累了,抽不出时间看爸爸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尴尬篇
“半路夫妻”不易
疾病财产诱发感情危机
再婚的两个人走到一起,需要磨合与包容。如果只是为了获得好处,一旦对方发生疾病、财产变化,就会弃之不管,这样的感情不会走远。
在南岗区某社区,开仓买的李军(化名)每天忙着打理送来的各种货物。
61岁的李军和儿子一起生活。因为儿子从小患病,妻子很早就同他离婚了。李军每月靠开仓买、帮人修锁、配钥匙,获得一些收入。现在儿子已经上大学了,家里只有他自己。去年,从外县来了务工的中年妇女林某,在李军仓买附近打零工。没事儿时,林某就到李军的仓买坐一会儿,聊聊天。一来二去,两个人住到了一起。林某经常帮着他洗衣服,整理货物,李军本人也比从前干净利索了。衣领不再是黑黑的,裤腿也不会塞进袜子里了。邻居都说,终于有人能照顾李军了。
可前段时间,李军的仓买进了一批货,因为室内水管老化爆裂,货物被淹损失惨重。加上儿子要用钱报考研补习班,李军手里的钱变得不太宽裕了。“我这一损失,加上儿子报考研班、买学习资料,确实花了不少钱,生活拮据了不少。”李军告诉生活报记者。不久,那女人就走了,“我们俩就是在一起搭伙过日子,也没领证。我不想因为房子的问题给儿子留下麻烦,她也就是想在哈尔滨找个依靠,她走了,我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无独有偶,类似的事情76岁的陈大爷也遇上了。
陈大爷退休前是事业单位的干部,退休后,老伴儿先他而去。独居的他,身体越来越不如从前了,儿女工作又忙,没有太多时间来照顾他。有一次,陈大爷在单位组织的老年活动中,和一位丧偶的孙阿姨聊得很投机。两个人相差10来岁,为了不给子女留下麻烦,两个人选择同居。孙阿姨退休前是医生,平时很注意养生保健,陈大爷感觉有个保健医在身边,也安心了许多。
平时,两个人总是戴着太阳镜,出去打打门球,或者到老年大学唱唱歌、练练书法、玩玩摄影。邻居都说,陈大爷走路更轻盈了,腰板也比从前更挺拔了。可去年冬天,从早市归来的陈大爷不慎摔伤住进了医院,并引发了脑卒中,导致半身不遂,连上厕所都要别人搀扶。孙阿姨照顾了几天,就收拾东西离开了。现在,陈大爷的家人为他请了小时工帮他做饭、收拾屋子,晚上大儿子来照顾他。“我爸和孙阿姨虽没办理结婚登记,但他们生活了六七年,感情很好,我们也支持他们在一起,可一旦一方生病,另一方马上就离开了,这样的感情也太脆弱了?我爸一提起孙阿姨就止不住流眼泪……”陈大爷的儿子对生活报记者说。
●建议
法律确保老人再婚自由 多了解对方才能获得幸福
有共同爱好,性格互补,又能了解对方,子女理解并支持,才能走上婚姻之路。单身老人追求晚年幸福的意愿与法律、情感、兴趣密不可分。
黑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曲文勇表示,寻找幸福、寻找爱情是每一位老年人的自由,老年人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希望更多的老年朋友,放下思想包袱,勇敢地寻找自己的爱情,同时要注意感情的培养,只有了解对方的情况、性格之后,才能考虑是否在一起。退休后,老人的社交圈子越来越窄,应该多参加登山、旅居养老、旅游、老年学习班等扩大社交圈,同时,通过这些社交活动,能多了解对方,这样,收获幸福的几率才会提高。
另外,在法律方面,生活报记者从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赵楠律师处了解到,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老人的婚姻享有自主权。《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此外,《婚姻法》明确规定再婚老人的赡养问题。“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子女以停止尽赡养义务相威胁,干涉父母再婚,或者因父母再婚而不再履行赡养义务,都是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择偶方面,哈尔滨市一家婚介所经理李云珊向单身老年朋友们也提出了建议。首先要看人品,其次要看性格是否合适,重要的条件就是要身体好,注意养生保健。同时,男女双方的医保、工资也是要考虑的。此外,要看看对方的兴趣爱好,有一定的兴趣爱好会为晚年生活提供很多乐趣,比如会炒一手好菜,也是优点,这都是老年人在择偶时应该考虑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