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我看到网吧附近有很多站街女人,快来抓人!”最近义乌市公安局粘稠性派出所多次接到举报电话。
“我们对被举报的地方进行了反复检查和视频巡查,但是没有发现有违法活动。”民警多次处警未果,发现打举报电话的都是同一个男子戴某。
“他一会说自己开车经过时看到的,一会说人跑了,一会又说自己搞错了,前后说的话有很大的矛盾。”经过调查,民警认为戴某有报假警的嫌疑,于3月16日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询问。
戴某报假警的理由令民警哭笑不得:“我经常去那里上网,曾经看到边上有女孩子,就认为是站街女,想到自己没有老婆,心里很不平衡,就想着报警让派出所来抓人,这样可以让自己心里平衡一些。”
目前,戴某因谎报警情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
警方提醒:110报警平台是事关我们每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社会公共资源。报假警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切不可以任何名义胡乱报警,占用警方有限的资源。
生活中只有这7件事才可拨110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7、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报假警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义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