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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强、更优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博兴县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优化整合的实施意见》(保发〔2020〕5号)有关要求,经县委研究,整合了县属国有资产、资本和资源,改造了四大县属国有企业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配备,决定面向滨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机构除外)、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等,对其中3家新组建县属国有企业部分领导人员进行公开选聘。现公告如下:博兴县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1、山东博兴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承担房地产开发、保障性安居工程、片区开发以及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开发经营。
2、山东博兴城市公用事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城乡公共水务、城乡供气供热、市政(绿化)、智慧城市等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3、山东博兴千乘文旅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从事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以上企业均为博兴县新组建的国有独资企业。
选聘职位及数量
1、山东博兴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正职1名,副职2名;2、山东博兴城市公用事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正职1名,副职2名;3、山东博兴千乘文旅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正职1名,副职2名。
选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方面。能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2、工作能力方面。有较强的战略决策、推动执行、经营管理、沟通协调、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坚持依法经营,市场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强。3、专业知识方面。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4、职业素养方面。诚信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职业信誉和作风形象良好。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
1、正职人选:年龄 50 周岁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现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或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2)现任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正职,或副职2年以上;(3)其他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副职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 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现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员级及以上职务(科级以下人员需任科员级满 3 年);(2)现任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中层正职 3 年以上,未满 3 年的一般应当在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岗位工作累计 5 年以上;(3)其他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任职时间截至 2020 年7月31日。除符合有关规定条件之外,还需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思维、 专业能力。(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2、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3、对曾任职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4、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6、对服务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7、其他不适宜担任拟聘任职务的情形。
选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登陆博兴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博兴县公开选聘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完毕后扫描PDF版发送至博兴县委组织部电子邮箱:bxgbk@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职位+姓名+手机号。同时报送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奖励表彰等材料彩色扫描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4日17:00 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实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聘任资格。
3、面谈面试。采取适当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谈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深入考察。根据面谈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提出差额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重点了解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任职经历、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
5、体检。根据深入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取标准执行。
6、研究任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反映有问题,经调查核实影响任职的,取消任职资格;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及待遇
1、聘任管理。聘任人员需将人事、工资等关系转入任职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聘任后,可作为县委管理的干部,也可作为契约化管理人员,其他人员聘任后作为契约化管理人员。聘任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岗位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聘任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
2、目标管理。对县属国有企业,县国资监管机构根据企业实际及承担重点任务情况,研究确定企业年度和任期经营目标,与选聘人员签订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责任书,按期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企业领导人员奖惩、任免的主要依据。
3、薪酬待遇。聘任人员任职期间实行年薪制,县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根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情况,执行《博兴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兑现薪酬;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合同约定薪酬,由企业董事会根据聘任人员能力水平、经营业绩和企业发展目标,参考同行业市场化薪酬待遇提出薪酬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博兴县委组织部、博兴县财政局共同解释。咨询电话:0543-2395801,0543-2308013。
附件1:职位要求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来源:博兴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