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真漂亮。你没亲眼见过,你不能相信长江里有这么漂亮的动物!”7月22日,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黄真丽向《新京报》记者回忆了20世纪90年代初在长江看到白铁甲鲨的情景。
那会儿,他刚参加科研工作不久,以为会经常和白鲟打交道。7月21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更新的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显示,长江白鲟已经灭绝。白鲟已逝,长江生物系统现状再次引起人们的担忧。黄真理曾在国务院三峡办有20多年组织协调三峡水坝救鱼工作的经历,他告诉记者,要拯救长江珍稀鱼类,需要对现有保护机制做出创新,需要整合社会多种资源的综合方案。
“生活史完整性被破坏,灭绝是必然的”
1988年,长江中的白鱀豚、白鲟、中华鲟、长江鲟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这些“国宝级物种”都是上世纪90年代三峡水坝救鱼的主要对象,中华鲟还是上世纪80年代葛洲坝救鱼的唯一对象,如今在长江里都很难见到了。“这些国宝我都见过,原以为它们会一直在长江,以为我们的下一代也能像我们一样看到它们。”黄真理说。
“说白鲟是‘中国淡水鱼之王’,科学上是不严谨的。”黄真理告诉记者,白鲟是洄游型鱼类,属于江海洄游型(Diadromy)中的淡水双向洄游型(Freshwater amphidromy),需要在江海之间洄游,在洄游通道上建设水坝且不修建过鱼设施,意味着它们的生活史完整性被破坏了,灭绝是必然的,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中华鲟也是一样,如果像现在这样不采取针对性措施,5年内野外灭绝也是有不小概率的。”黄真理表示,之所以要明确一些鲟鱼是江海洄游型,就是要让人们认清一个现实——从江入海、再从海回江,是它们完整的生活史。
需要对人工繁殖放流进行全面评估
据介绍,目前,相关部门主要用人工繁殖和禁捕的方法来保护中华鲟,扩大中华鲟人工繁殖放流的规模,但野生中华鲟已多年没发现自然产卵迹象。多位专家曾公开表示,野生中华鲟种群面临灭绝危险。
黄真理研究长江鱼类保护有30年的时间。他认为,首先,人们应该创新中华鲟保护理论,包括梯级水坝影响中华鲟和其他洄游型鱼类的机制、中华鲟的洄游机制和遗传多样性问题、幼鱼放流过程中的动力学机制及其死亡率影响因素等。其次,要创新中华鲟保护措施,研究各种可能的工程或非工程措施,包括梯级水库综合调度和局部生态修复工程措施等,借鉴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上人工繁殖放流的评估经验,对人工繁殖放流进行全面评估和改革。
黄真理曾在国务院三峡办工作20多年,参与过组织协调三峡工程相关的生态与环境保护工作。他认为,长江鱼类保护继承了“葛洲坝救鱼”的思路和策略,培养了一批鱼类保护的研究团队,取得了一批成果。但是,这些科研成果和保护措施并没有从实质上改变长江珍稀鱼类面临的种群衰退甚至灭绝的命运,特别是经过近40年的努力,中华鲟的野生种群仍然走到濒临灭绝的边缘。
“我们需要正视问题”
黄真理表示,中华鲟的未来对长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具有标志性意义和广泛的社会影响,我国提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的战略方针,给抢救中华鲟带来了希望。
201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这为中华鲟保护指明了方向。“我们需要正视长江水坝对中华鲟种群产生的影响,再采取针对性措施。”黄真理说。
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对于中华鲟、长江江豚等珍稀鱼类,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相应的拯救行动计划,有的地方还出台了地方法规,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农业农村部于2020年发布的“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但是,该工作人员也坦言,“短期内,长江流域的人类活动影响问题很难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河海大学兼职教授张云昌表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要围绕“人要发展,鱼要生存”的主线,并解决当前水生态损害严重的问题,应采取“调、控、退、通、改、拆”的综合措施。“调”是生态调度,“控”是控制水污染,“退”是退建还水、退田还湖,“通”是河湖连通,“改”是对已建涉水工程进行生态化改造,“拆”是对在保护区、重点风景名胜区、特有鱼类栖息地修建的小型工程要采取坚决拆除措施,恢复原貌。
新京报记者 赵利新
编辑 白爽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