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通过石嘴山市纪委的研究,对全市进行了石嘴石
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二、遴选范围
全市 (含县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符合遴选条件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热爱纪检监察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坚持原则,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五)遴选岗位专业条件:
1.综合岗位:具有法律、汉语言、文秘、行政管理等专业或有党政办、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等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2.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岗位:具有法律、侦查、审计、财会等专业或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财会等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不满5年服务期的(截至2018年9月30日,含试用期):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与所报考单位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六)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七)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遴选人员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石嘴山日报、石嘴山新闻网(http: )石嘴山网()、石嘴山纪检监察网(http: )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网络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随时报名),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市行政中心A1-212室)。报名查询电话:0952-2218854
3.报名方式及要求:报考前必须征求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经同意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公布网站下载或到石嘴山市纪委干部监督室领取并如实填写《石嘴山市、县区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以及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片3张(含jpg格式电子版照片)到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报名。所有复印件需单位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传真:0952-2218854)
(三)资格审查
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以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由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原件到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若参加笔试人数没有达到3:1的开考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核减遴选名额。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由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注重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重分,一并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口头表达、组织协调等。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
(五)考察
根据考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并在适当范围公布。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资历量化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全面考察,资历量化占综合成绩的10%,考察结束后,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成绩。(考生按照资历量化表(附件二)说明如实填写,资历量化表、印证资料原件(或照片)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送至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A1-212室,由石嘴山市纪委监委负责审核)。
综合成绩=考试成绩×60%+考察组评分×30%+资历量化分×10%。
(六)体检、公示和审批转任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职位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经石嘴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转任人员,并在相应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公示后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不再依次递补。
3.试用与转任。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的拟转任人员先到报考市(县区)纪委监委跟班试用1个月,根据其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
此次遴选在市委的领导下进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各负其责,认真实施。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考试成绩、人员名单将及时在石嘴山纪检监察网(http:)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留意相关信息。
(二)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三)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遴选资格。
(四)严格工作纪律,遴选过程中,工作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石嘴山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952-12388 2218072
咨询电话:0952-2218864 2218854(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联系人:刘国永 张五红
附件:(戳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1.石嘴山市(县区)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2.石嘴山市(县区)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