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废旭升等19人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案件。
该团伙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等攫取高额非法利益后,又通过承包山林、水库等敛财,多年横行横州市横州镇、那阳镇等地。公诉机关指控,自2004年开始,被告人闭旭升、闭旭宽、闭旭迎通过开设赌场、高利放贷的方式,纠集同乡、笼络控制社会闲散人员,建立黑社会性质组织。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在赌场内放高利贷、向他人开设的赌场收取“保护费”等方式,攫取高额非法利益。通过非法产业获取巨大经济利益后,又涉足其他产业。其中,通过入股横州市那阳大桥装卸站获取分红285万元,通过承包山林、水库等敛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该组织在横州市横州镇、那阳镇等地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暴力或软暴力违法犯罪活动。闭旭升、闭旭宽、闭旭迎3人直接或指使组织成员实施故意伤害3起,致1人死亡、2人轻伤一级,寻衅滋事6起、敲诈勒索5起、故意毁坏财物1起、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破坏矿产资源价值356.84万元。
该组织在当地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干扰和破坏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给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致使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影响极其恶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闭旭升、闭旭宽、闭旭迎等19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11项罪名,追究19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涉及的罪名和事实较多,案情重大、复杂,庭审预计将持续一周,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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