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政府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文件,表彰在新时期民族团结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模范群体和模范个人。
航空工业沈飞员工高殿海荣获“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航空工业沈飞作为有15个民族成分1400余名少数民族职工的大型企业,统战(民族)工作传承已久。沈飞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统战办公室主任高殿海认真履行统战(民族)工作的“联络员”的职责,尽心竭力、主动作为,把公司民族工作抓得有声有色。
高殿海在工作中经常说:“统战(民族)工作不是小事儿,要把统战(民族)工作这个小岗位做好同样会有大作为,同样会对公司团结和谐稳定作出一份贡献。”
他从2008年从事统战(民族)工作以来,主动联系服务少数民族员工,每年为公司五个少数民族联谊会选定活动主题,策划组织开展具有企业特色、沈飞特点的民族活动,每年都有200多人次少数民族骨干参加联谊会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参观、联谊等活动,实现了民族工作无死角、全覆盖。他主动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建设公司少数民族活动室,打造民族工作活动阵地和宣传阵地;他切实维护公司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回民补贴发放标准、落实民族节日休假、定制发放“清真月饼”、加强食堂“回民灶”监管、为回族职工婚恋等创造条件。近年来,在沈飞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高殿海充分发挥统战(民族)工作职责,沈飞公司民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先后荣获沈阳市、辽宁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等多项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