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五周年。
为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倡导树立和谐文明平等自由的家庭理念,广州荔湾法院家事少年庭副庭长陈俊薇法官近日走进海龙街,以《反家庭暴力 温暖你我心》为题,给社区群众送去一堂深刻丰富的法律知识讲座。讲座上,陈俊薇法官围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审理情况、基本特点,深刻剖析了家庭暴力的特点和危害性,并通过生动的案例和翔实的数据,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家庭暴力的预防和维权方法,教育和引导社区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划重点!!
Q1: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暴力不单单是指身体侵害,还包括精神侵害。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Q2、遇到家庭暴力时,我想报案,但是家丑不外扬,怕对其他家里人有影响,很为难怎么办?
答:不用担心,反家庭暴力工作会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Q3、当遭遇家庭暴力就医时,我是不是可以跟医生说?
答:当遭遇家庭暴力时就医,记得跟医生说明情况,医生会做相应的诊疗记录,日后可作为证据使用。
《反家庭暴力法》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Q4:当配偶有家庭暴力的行为,我是不是可以向对方单位反映?
答:可以的,对方单位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化解工作的。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
Q5:古语有云“不打不成器”,为了教育好小朋友,我可以偶尔打一下他么?
答:不可以的,应该用文明的方式教育小朋友,要用对的方式爱护未成年人哦!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Q6:遭遇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家庭暴力受害人自己去投诉、求助吗?
答:不需要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可以代为求助的。
Q7:当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向哪些单位或者部门求助?
答:当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Q8:哪些内容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荔法君: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所以当遭遇家暴时一定要记得保留好上述证据哦!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Q9: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怎么申请?
荔法君:当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Q10: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什么措施?
荔法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包括以下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文字、图片、视频: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章程 通讯员 荔法宣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赵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