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对独山县部分行政区域调整同意的批准
贵州部函[2022] 11号
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独山县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陈南富杰西[2021] 113号)收到了。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独山县麻万镇石牛社区划归井城街道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麻万镇辖麻万社区、麻抹社区、鄢家山社区、花园村、拉林村、三里村、甲摆村,镇政府驻麻万社区;井城街道辖紫泉社区、井桥社区、三桥社区、虹桥社区、环西社区、中南社区、中华社区、城北社区、城西社区、城东社区、石牛社区,街道办事处驻紫泉社区。
二、你州在实施行政区划调整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三、你州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理顺管理体制,保持政策衔接,切实保障群众合法利益,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加速推动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你州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组织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舆论引导,落实各项措施,扎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处置,依法依规妥善处置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涉及的资产、档案、人员管理等有关事项,确保行政区划调整稳妥、有序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按程序报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
编辑 胡锐
编审 田旻佳 施昱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