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咸宁日报-咸宁网]
咸宁网络新闻(通讯员黄里欧)盗用女友身份信息,注册微信账户,与追求者进行“婚姻交往”,用甜言蜜语捏造“没钱”,三个月内骗取了5万多韩元。
近日,由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婚恋诈骗案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朱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2020年5月,朱某无意中发现被害人小王(化名)正在追求其女友,便趁女友不备,盗用其身份证信息注册微信号添加了小王,并以虚假身份与其聊天,两人很快成为网上恋人。
没多久朱某便操作微信号以“没钱用”、购买化妆品、交房租为由,频繁向小王借钱、要钱用于自身消费,随着金钱和感情的投入,小王越陷越深。直到2020年8月,小王没钱向“女友”转账时,朱某就将小王的微信好友删除,并注销了该微信号。
2021年9月,小王找到朱某女友讨要借款时才发现被骗,向公安机关报案。朱某于2021年10月畏罪自首。
咸安区检察院以朱某犯诈骗罪向咸安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以婚恋为由实施诈骗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但仍不断有人被骗且诈骗金额屡见新高。检察官提醒,使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进行网络诈骗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危害性,骗子往往利用网友或者现实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的信任进行诈骗。在日常交友中,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交友观,不要盲目被他人包装的外表所迷惑和吸引,对交往不深的人员提出的帮忙转账、借款、提供担保等要求要十分谨慎,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头脑清醒,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遭受感情和钱财的双重损失。
爱情美好,仍需理智,千万别落入骗子编织的“温柔陷阱”中。牢记,网络交友千万条,绝不掏钱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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