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旅和国旅有以下区别:
1、成立时间不同
中旅:
中国旅行社始于1949年11月建立的厦门华侨服务社(即后来厦门中国旅行社),是新中国的第一家旅行社。
国旅: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成立于1954年,于2008年3月更名为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2、品牌荣誉不同
中旅:
“CTS中旅”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2002年度荣获中国十大公众认知商标,《中国旅游报》中国旅游知名品牌等殊荣。中国旅行社总社还曾于2002年、2004年荣获Travel Weekly旅讯“中国最佳出境游旅行社”称号。2005年被“世界品牌实验室”评为“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深得消费者的信赖。
国旅:
1994年,国旅总社被国务院列为“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1998年,国旅总社被列入520家国家重点企业。2001年,国旅总社被国家统计局列入“中国企业500强”第219名,旅游业第1名,并分别进入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人均营收、人均利润前100名。
2002年,国旅总社被国家统计局列入“中国企业500强”第243名,旅游业第1名。2006年,在美国纽约举行的由美国《蒙代尔》杂志社举办的“全球企业领袖年会”和“蒙代尔全球旅游业500强颁奖典礼”活动评选中,国旅总社进入“2006年蒙代尔全球旅游业500强”入选企业之列。
2007年,国旅总社荣获北京市首批5A级国际旅行社。2010年,全国百强旅行社排名第二。
扩展资料
国旅发展历程
1954年4月15日,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在北京正式成立。同年,在上海、天津、广州等12个城市成立了分支社。成立之初,国旅总社是隶属国务院的外事接待单位。当时,全国还没有专门管理旅游业的行政机构,国旅总社实际上代行了政府管理职能。
1957年底,国旅在全国各主要大中城市设立19个分支社,国旅的接待业务网络初步形成。在这一时期主要以政治接待为主。
国旅系统在对外宾开放城市增设了分支机构,增加了旅游线路,扩大旅游者的游览、参观范围,到1958年底发展到35个分支社。
1958年6月,国务院下发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关于筹设国际旅行社分、支社机构的报告的批示。
1964年7月,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国家旅游局的前身)成立,中国旅游业的管理体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这个时期实行的是政企合一的体制,国家旅游局和国旅总社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对外招徕用国旅总社的牌子,对内行业管理行使国家旅游局的职能。至1966年,国旅系统发展到46个分支社。
1982年,国旅总社与国家旅游局开始按“政企分开”的原则,分署办公和经营。
1984年,国家旅游局批准国旅总社为企业单位。从此,国旅总社从原来归口外事工作转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大型旅游企业。
1989年,国家旅游局批准中国国际旅行社集团成立。1992年,国家经贸委批复同意成立中国国旅集团,国旅总社为集团核心企业。
1994年,国旅总社被国务院列为“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
1998年,国旅总社被列入520家国家重点企业。
1998年底,国旅总社与国家旅游局脱钩,进入中央直接管理的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旅行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国旅
中国国际旅游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际旅游价格的管理,保护旅行者和经营者的正当利益,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际旅游价格是指直接为自费来华、归国或回内地进行游览、度假、探亲、就医、贸易、交往等活动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等,提供饮食、住宿、市内交通、游览等方面的服务收费价格。第三条 国际旅游价格制定的原则是:参考国际市场旅游价格,按质论价,合理收费。第四条 国际旅游价格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第五条 国家旅游局、国家物价局负责制定旅行社服务收费的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第六条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中国旅行社总社、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以及其他经营对外旅游业务单位的服务收费标准,属于对外国旅行者的,由经营单位提出方案,报国家旅游局、国家物价局审定;属于对华侨、港澳同胞等旅行者的,由经营单位提出方案,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家旅游局、国家物价局审定。第七条 地方经营对外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旅游公司或其他同类性质的组织)等单位,对外国旅行者和华侨、港澳同胞等旅行者的服务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物价局根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家旅游局、国家物价局审定的旅行社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并抄报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家旅游局、国家物价局备案。第八条 接待国际旅行者的饭店(宾馆)房费,由国家物价局、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区差价和最高限价。第九条 国家物价局、商业部、国家旅游局共同制定接待国际旅行者的饭店(宾馆)餐厅、饭庄的综合毛利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商业厅(局)、旅游局可参照其规定标准,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第十条 旅游系统汽车租价由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物价局制定。第十一条 一般游览参观点的门票、文娱票价,由当地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管理,对内对外实行同价。少数特殊参观点的门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家物价局、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审定。第十二条 游艇、游船和高空缆车的票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家物价局、国家旅游局备案。第十三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物价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旅游经营单位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旅游经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得阻挠。第十四条 对有下列行为的单位,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制裁,并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勒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1.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国际旅游价格标准,擅自改变旅游价格标准的;
2.采取以次充好、巧立名目、变相涨价、克扣、勒索等手段,牟取非法利润的;
3.对执行旅游价格方针、政策以及检举、揭发违反本规定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4.泄露国际旅游价格变动秘密,造成重大损失的;
5.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包庇纵容的。第十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接待国际旅行者的旅行社(公司)、饭店(宾馆)、旅游车队、旅游船队等。
本规定不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的国际旅游饭店(宾馆)。第十六条 国家旅游局、国家物价局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国旅的线路怎么样当然靠谱了,中国国旅是世界500强的旅游公司,已经成立了60多年了,好早就上市了的,中国国旅全称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英文缩写为CITS,中国国际旅行社是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际旅行社,并且中国国旅在很多城市都有分公司和营业部的,中国国旅的业务范围也挺广的,像港澳台游,出境游,国内游,省内游,商务差旅,公司奖励游,会议接待,国内国际机票,全球酒店,各国签证等,他们都可以做,基本涵盖了旅游业的业务范畴。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深圳地区仅有的直属中国国旅总社子公司
什么一直是我国国际旅游最重要的客源国你好,亲
日本是我国国际旅游的最重要客源国。
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来华旅游人数还是旅游消费总饭,日本人在来华旅游的外国人中历年都名列前茅。日本是中国一衣带水的近邻.交通方便;日本经济高度发达,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经济大国;日本文化同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派,这些都是日本成为中国国际旅游最重要客源国的基础。尽管在政治上中日关系卑旅不断.但由于中日经贸关系的持续升沮,加之日本居民来华旅游条件愈加便利,中国国内旅游产品设计销售水平不断提高,2004年来华旅游人数并没有受到的太大影响.达到333.43万人次,比2002年同期增长了13.97%。不过,2005年以来,日本来华旅游人效增幅不大。至2006年仅有374.59万人次。同时.日本来华旅游人数占其出国旅游总人数的比例仍很小,我国应通过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来进一步吸引更多的日本游客来中国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