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限号2023: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与北京市同步轮换限行。
邯郸限行时间及区域:限行对象:非营运载客汽车(含本外地及临时号牌)限行时间:7:00—20: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行。温馨提示:各县(市、区)城区限行区域,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自行确定。
邯郸限行处罚: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21条、第22条、第79条第2款规定:通过电子抓拍或现场处罚的方式,予以处罚,当日同一限行区域处罚间隔时限3小时(3小时内驾驶人将车辆驶出限行区域或开到最近的停车场,否则一天内将会被连续处罚)。
限行区域:
邯郸市主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区域: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限行;东环路(人民路至邯临路,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桥,不含本路)以南。
联纺路(京港澳高速桥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联纺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联纺路至邯临路,不含本路)以西区域范围内限行。
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邯郸车辆限号限行•
限行时间:2022年10月03日至2022年12月31日,工作日
07:00-20:00(节假日除外)
限行区域:邯郸市:1、市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限行。
2、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范围:东环路(人民路至邯临
路,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
北,
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桥,不含本路)以南,联纺
路(京港澳高速桥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
民路至联纺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联纺路至邯
临路,不含本路)以西区域范国内限行。
限行规则: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限
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
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
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邯郸市限号限号时间:2023年01月02日至2023年04月02日,工作日07:00-20:00(节假日除外)。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客车实行尾号限行措施,限行尾号轮换规则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邯郸市小型货车限行时间规定邯郸市小型货车限行时间规定如下:
1、2020年8月6日,邯郸不限号,邯郸不有针对于小型车的限行规定。邯郸限行政策只限制微型和轻型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微型和轻型专项作业车。
2、这些车辆是在东环路以东区域:东环路以东,人民路(含本路)以北,秦皇大街(含本路)以西,邯临路(耒马台环形交叉口至秦皇大街路段,不含本路)以南区域范围内,进行全天24小时限制行时的。
3、运送用于保障主城区生产、生活、建设等正常活动必需品,使用汽油、柴油、天然气等燃料,符合生态环境部门对驶入限行区域车辆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且车辆登记所在地为主城区范围内的微型、轻型货车,确需驶入限行区域道路的。到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行证管理办公室办理通行证件,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邯郸车限号时间表2022邯郸车辆限号最新规定如下:
星期一尾号1和6限行,星期二尾号2和7限行,星期三尾号3和8限行,星期四尾号4和9限行,星期五尾号5和0限行。
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通过电子抓拍或现场处罚的方式,处以罚款。
限行期间,邯郸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分别为不同限行区域,当日同一限行区域处罚间隔为3小时,限行车辆驶入不同限行区域或3小时后仍在同一限行区域内行驶的,当日将会被连续处罚。
不执行限行的车辆:
限行期间,军队、警务、消防、急救、应急抢险(抢修)、环境执法(监测)、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园林、环卫作业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用车,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通勤班车、校车、殡仪馆的殡葬车。
行政执法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残疾人驾驶)。
民生保障(瓜果蔬菜、米面粮油、农副产品、汽、柴油、天然气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污水厂淤泥外排车辆。其他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物品运输车辆,经市大气办审批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不予限行)等车辆除外。
邯郸一月四号限行吗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不断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决定在邯郸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常态化实行机动车按尾号轮流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限行范围
(一)市主城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区域: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限行;东环路(人民路至邯临路,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桥,不含本路)以南,联纺路(京港澳高速桥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联纺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联纺路至邯临路,不含本路)以西区域范围内限行。
(二)各县(市、区)城区限行区域,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自行确定。
二、限行时间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每日限行时间为:7:00—20:00。
(三)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限行。
三、限行措施
(一)限行期间,常态化执行机动车号牌号码尾号每天限行两个数字的交通管理措施(含临时号牌、外地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按照“京津冀一体化”的原则,机动车尾号限行数字与北京同步进行轮换。各县(市、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数字与市主城区保持一致。
当前常态化限行按照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2022年1月3日开始参照北京同步轮换,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号调整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二)限行期间,军队、警务、消防、急救、应急抢险(抢修)、环境执法(监测)、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园林、环卫作业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用车,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通勤班车、校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行政执法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残疾人驾驶)、民生保障(瓜果蔬菜、米面粮油、农副产品、汽、柴油、天然气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污水厂淤泥外排车辆;其他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物品运输车辆,经市大气办审批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不予限行)等车辆除外。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喷涂车辆标识的,应当在车辆前后明显位置喷涂统一标识,并由相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持有效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三)限行期间,当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大气污染防治I级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行措施。
(四)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通过电子抓拍或现场处罚的方式,处以一百元罚款。
(五)限行期间,邯郸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分别为不同限行区域,当日同一限行区域处罚间隔为3小时,限行车辆驶入不同限行区域或3小时后仍在同一限行区域内行驶的,当日将会被连续处罚。
特此通知。
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