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心不强请别再养狗了
文/齐志峰
最近,多起关于“养狗伤人”的事件又上了热搜。之所以用“又”,是因为十几年来全国各地有过很多次“养狗伤人”的事件了。基本上都是养狗人没有责任心,不守规矩,不按照规定拴狗,狗伤人了还蛮横无理,推卸责任,就把自己推向了热搜。
据报道,11月13日,武汉一名年仅35岁的卢女士从32楼顶天台一跃而下,不幸身亡。她在出事前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自己因被宠物狗追逐与几名养狗人发生口角,多次被对方围堵辱骂。她在遗言中说:“我要让小区再无遛狗不拴绳。我拿命来控告,我死了她们这辈子都别想安生。”
不久前,河南安阳王某在社区遛狗,狗突然伤人,监控都拍到了却拒不承认,反称老人是自己摔伤的。无奈之下,伤者家属只能寻求《小莉帮忙》栏目组介入。说起《小莉帮忙》这个节目,在河南可谓是有口皆碑,专为百姓解决各种疑难杂事,深得百姓爱戴。小莉介入之后,经过9期报道,问题依旧没能解决,小莉因为帮忙无果,被逼哭了,落下了伤心的眼泪。在强大的媒体议论压力及相关部门的努力下,目前有了结果,养狗者到受伤老人家中道歉了,好像事件画上了“句号”。
前几年,杭州、成都、广西桂林、陕西汉中等等,很多地方都有养狗伤人事件的报道,特别是安徽蚌埠一老板娘著名的叫嚣:“狗比人值钱!”,让人记忆犹新。
由不文明养狗引发的矛盾和恶性事件不断见诸媒体,并逐步演变成了一个社会问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城市化程度加快,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下,养狗都极为常见。
根据最近发布的《2020宠物行业白皮书》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城镇宠物犬猫数量达到10084万只。其中宠物犬数量为5222万只;宠物猫数量为4862万只。消费市场规模为2064亿元,养宠物的数量及市场规模正在逐年增长。
养狗者中,有的是为了情感寄托;有的是为了赶时髦,好像家里养个名犬,是有身份的象征;还有的把狗当成了家庭成员,有的狗就是主人的“宝贝”、“儿子、女儿”或“兄弟”什么的,等等。
养狗是公民的个人权利,有养与不养的自由。
在都市中养狗,从来都不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私事,这就要求养狗人要守规矩,要有责任心,要学会自我管理。
养狗这样一件看起来平常的事,为何不断撕裂着养狗人与非养狗人之间的关系呢?
我认为主要责任应该在养狗人身上。
一方面,养狗是你的权利,但不能滥用权利。同时,还要记住你的权利是有边界的。你对狗有感情,不能要求所有人像你一样对待你家的爱狗。在大多数人看来,狗就是畜生,唯恐避之不及。在公共场所,当你家的狗骚扰到别人的时候,你不能因极端护狗而忽略了对他人权利的尊重,不然你就侵犯了别人的权利。
另一方面,要按照规定养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为家犬打疫苗、登记好,拴好狗绳、捡好狗屎,这都是狗主人的必尽之责。
更重要的是,因养狗、遛狗带来的口角纷争乃至伤人事件时,养狗人切勿只顾着护狗而忽略对受害者的体恤。
如果你家的狗撒野了,你自己比狗还野,甚至倒打一耙,自然会被推上热搜,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目前,全国共有100多个城市对养犬有专门的立法,有的要求“三次遛狗不拴绳就吊销养犬登记证”,有的实行计分制,“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等等。
“文明养犬”是一个世界性话题,在这方面做得好的国家,无不是将责任深度强化到狗主人身上。
比如,在美国,若狗咬伤人或致人死亡,狗主人可能会入狱;在英国,如若狗“叫声太大”,主人就可能被处罚5000英镑;在新加坡,狗主人必须对巨型犬投保10万新元的第三方责任险,并提供5000新元的保证金。具体方法多样,但无一例外,都得动真碰硬,让狗主人切实明白“养犬意味着很多责任”,且执行起来十分严格,不会因为养狗者是什么“人物”就搞特殊。
文明都是管出来的,光靠口头倡导很难实现。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目前国外管理养狗早已形成了成熟的制度,国内一些地方也积累了丰富的治理经验。既可扬长避短,也可取长补短,通过优化管理体系,可更好地纾解狗患带来的治理风险。
提升规则刚性与执行力度,该管就管、该罚就罚,才可能在全社会落实文明养犬的规矩。而在此过程中彰显出的规则意识、自律意识,以及对于不同群体的尊重,也将有助于全社会精神文明的培育。
养狗人必须依法养狗、文明养狗,这是最基本的素养,也是文明社会的养狗底线。
养狗人文明了,懂节制了,狗才不会仗人势乱来。
真正爱狗者,就应该管住自己的狗;真想对狗负责,更应该先约束自己。
正如央视对类似事件的评论:“狗可以不懂事,但人必须明事理”。
养狗有风险,饲养需谨慎!
责任心不强,遇事不想负责,还不守规矩的人最好就别再养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