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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两条微博热搜将演员黄晓明推入舆论的风口浪尖…
早在8月11日下午,有网络爆料黄晓明被卷入一场股票操纵的案件中。
该爆料称近日证监会通报了五宗市场的操纵案件,其中一位“民间股神”的高勇控制了十多个账户进行非法操作,其中,账户中的“黄某明”为演员黄晓明。
爆料中提到的案件为8月10日,证监会发布的一份针对操纵股票市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案发生于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也就是上一轮“牛市”期间,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人高勇,通过其直接控制的两个信托账户和十四个委托其操作的个人账户,以连续封涨停方式大笔买入精华制药(002349.SZ)股票并抬高股价,在6月5日至7月22日期间,其将股票大量卖出,以上账户最终卖出总计金额16.84亿元股票,获利8.97亿元。
证监会最终裁定,没收违法所得8.97亿元并罚款8.97亿元,合计金额达到18亿。
而高勇用来操纵股价的16个证券账户中,出现“黄某明”。
通报显示,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并经过护城河投资另一个合伙人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账户交由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黄晓明资料图 图据东方IC
11日,黄晓明工作室发表严正声明,表示黄晓明并不认识高勇,也未参与过任何操纵股票行为和介入过任何相关调查,并表示上述提到的媒体报道为杜撰而来,将追究法律责任。
11日黄晓明工作室对外发表的声明
虽然黄晓明工作室发声否认,但据财新报道确认,证监会公布的获利近9亿元、罚没款高达18亿元的高勇股票操纵案中的自然人账户之一,确实为影视明星黄晓明名下账户。
而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这些自然人账户的所有人如果仅仅是出借账户,并不知道账户被利用进行市场操纵,这些账户也不会被冻结。
黄晓明成接盘侠
顺着被操纵的精华制药这条主线,记者发现,“黄晓明”账户与高勇涉案的其他账户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首先,一定要记住高勇用来操纵股价的16个证券账户:
好雨7-高勇、好雨7-路某(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子账户),黄某、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黄某明、徐某、朴某娜、薛某、吴某丰、崔某欣、吴某。
时间回溯到2015年一季度,精华制药一季报显示,“时节好雨”7号、倪松英、倪素英和崔可欣成为精华制药新晋10大流通股东。
而在精华制药2015年半年报中,前述4个账户均退出十大流通股东行列,转而出现的"黄晓明"账户,排在十大流通股东第9位。
翻开精华制药股价走势图可见,高勇操纵前述4个账户组建仓精华制药获利之后,黄晓明账户在出货时起到了承接抛盘的作用,以免股价过快杀跌没有承接盘。根据证监会的披露,高勇在该股上的获利近9亿元,创造了操纵股票单只获利之最的纪录。
“黄晓明”账户与长生生物
记者经过仓位查询发现,“黄晓明”账户和高勇控制的其他账户,还曾出入长生生物。
在长生生物2014年三季报中,前10大流通股东与前述证监会披露的账户名高度相似,“时节好雨”信托、“黄晓明”、“吴宝江”、“崔可欣”赫然在列。6个账户合计持股超过400万股,且都是新晋前十大流通股东。
而证监会披露的高勇控制的账户中,也有吴某江、黄某明、崔某欣。
再来看股价走势图,长生生物在2014年6月末经历横盘震荡之后,开始了小幅拉升,同时结合中报十大流通股数据可以推断,20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这段小幅拉升的阶段为上述账户组的建仓时间段。粗略估算,建仓成本为3000万元左右。
同样的方式再来一次,2015年3月20日,长生生物停牌重组,7月复牌后,连拉9个涨停板,股价飙涨136%。比照之前的精华制药,操作手法极为相似。
需要说明的是,在2016年3月以前,长生生物名为黄海机械,是一家主营沿途钻孔的装备企业。2015年6月30日黄海机械宣布重组,随后长春长生借壳上市。
话题转回来,在上述关联账户组建仓完毕后,长生生物股价开始拉升,从8.5元附近最高涨至10元。
长生生物前十大流通股东数据显示,2014年三季报中的6个账户,在2014年末进行了减仓,仅剩时节好雨7号、“崔可欣”、“吴宝江”三个账户,共计持股223.2万股。按照均价估算,减仓的近180万股获利在300万左右。
到了2015年一季报,长生生物再次被减仓,仅剩“崔可欣”账户的48万股。初步估算,减仓的175万股获利超过300万元。
不过,上述账户组绝大部分持仓并赶上长生生物重组后的快车。2015年7月14日长生生物复牌后,股价飙涨一度翻倍。2015年三季报,“崔可欣”账户退出长生生物10大流通股东。
记者梳理材料时还发现,上述证券账户曾在中路股份、汇金股份等个股中“扎堆”出现。
和精华制药股东名单中“黄晓明”账户已经确认为影视明星黄晓明不同,虽然涉及高勇案的多个账户曾和“黄晓明”账户一起出入长生生物、中路股份、汇金股份,但此“黄晓明”是否为影视明星黄晓明?还是纯属巧合另有人同名?截至目前尚不能完全确认。
黄晓明能否独善其身?
虽然黄晓明的账户不会被冻结,但他将账户出借他人,同样引发巨大质疑。
从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释放的案件细节来看,“黄某明”连同委托给高勇“管理”的14个自然人账户持有者并不涉及违法认定,也无需在该案中承担相关责任。
从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释放的案件细节来看,“黄某明”账户连同委托给高勇“管理”的14个自然人账户在股价操纵案中不需要承担责任,且这些账户也不会被冻结,但这并不代表拥有这些账户的自然人与之完全无关。有律师表示,出借个人证券账户委托他人代理交易这一行为,仍是对证券法中有关账户实名制要求有的“越界”。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今年6月15日,中国结算曾发布通知称,将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当事人,除采取注销账户、限制使用等措施外,将同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新开账户、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等处罚措施。
*记者 张世豪*
综合来源:每日经济新闻(nbd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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